广电办发〔2018〕70号
为将未成年人节目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规范节目内容,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草了《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制司,邮政编码:100866。
3.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8609328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3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