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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知识服务模式(综合类)试点单位的通知
2018-03-14   来源:      [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推进“国家知识服务平台与知识资源服务中心”建设,夯实国家知识服务体系建设基础,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开展的知识服务模式(专业类)试点工作成绩基础上,根据总局批复,按照统一部署,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作为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现开展知识服务模式(综合类)试点单位征集工作。此次征集工作面向出版单位、广播影视单位、互联网内容企业、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在知识服务领域具有一定积累,具有科研项目,并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将优先考虑。

3.申报单位在知识服务领域有较强知识创新、知识发现、知识应用能力和成果的,将优先考虑。

(二)资产与经营状况

4.申报单位须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5.申报单位须资产状况良好,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保持持续盈利,净资产状况良好。

(三)数字内容资源状况

6.申报单位应在知识服务领域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具备一定规模的内容资源储备,并且内容资源在行业中具有明显领先优势并体现发展趋势。

7.申报单位的内容资源应版权清晰,并具有健全的版权保障机制。

(四)规划与机构

8.申报单位应已制定较为健全、详细的知识服务工作规划,并已有效实施。

9.申报单位应设有专门信息化(数字化)机构,配备相应专职人员。

(五)人才队伍

10.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数字内容资源业务的专业科研、编辑、产品、技术、营销等多方面的人力储备。

11.申报单位在知识服务领域应具备国内领先、全面、权威的专家资源,并具有维护专家资源的长效机制。

(六)创新能力

12.申报单位在知识服务领域拥有相应科研成果或研究专利的,将优先考虑。

13.申报单位应在知识服务领域的资源建设、产品研发、知识应用等方面已进行探索,拥有较为成熟的知识服务产品或知识服务平台。

14.申报单位应具备对内容资源进行标引、加工及审校的能力和条件。对语义分析及建模技术、规模化资源与组织技术、云计算技术、数据挖掘和知识管理、知识组织、管理与呈现、基于大数据全样本的用户行为分析等新技术具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和应用能力。

(七)其他要求

15.已入选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单位的55家单位无须再次申报。

16.申报单位应承诺,按照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工作要求,提供相关资源,积极参与实施建设任务,提高知识服务能力与软硬件水平,并与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建立良好的对接机制和合作关系。

二、申报、遴选和结果上报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知识服务模式(综合类)试点单位申报书》,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

2.资格初审。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将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择优确定。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将组建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知识服务模式(综合类)试点单位。

4.结果公布。入选的知识服务模式(综合类)试点单位将由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上报总局,并在网站上发布最终名单。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知识服务模式(综合类)试点单位申报书》,并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打印装订5份)同时报到我院。

联 系 人:李晓京,83067061,18612856821

尚  雨,83067061,13693301871

电子邮箱:cndrms@bqpmo.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1104室(邮编100055)

 

 

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

2018年3月12日       

 

 

附件:知识服务模式(综合类)试点单位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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