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和红军长征70周年重点出版物出版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2006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纪念日,2006年10月22日,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纪念日。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回顾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学习和发扬伟大的长征精神,鼓舞广大人民群众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根据中央有关指示精神,我署决定组织一批全面反映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的重点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为切实做好重点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工作,特做如下通知:
一、 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重点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工作,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着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伟大胜利的历史功绩,着力宣传以革命理想和信念为核心的长征精神及其伟大意义,着力宣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红军一往无前、战胜各种艰难困苦的英雄业绩。通过大力宣传和弘扬长征精神,使长征精神与时代精神更好地结合起来,激励全体中华儿女,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推动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
二、 各有关出版管理部门和出版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重点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选题的安排、出版工作。选题体裁要多种多样,内容要丰富多彩,照顾多层面读者的需求,特别是要增加未成年人出版物的品种。力求通过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重点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使广大读者进一步了解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壮大的光辉历史,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红军为了救国救民不怕艰难险阻,不惜付出一切牺牲的伟大精神,进一步明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人民取得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的胜利,才能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
三、 各出版管理部门和出版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好重点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编校人员负责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工作,确保出版质量。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在2006年3月底前将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重点出版物的情况(包括内容提要、作者和书稿的落实情况、出版或重印再版时间等)分别报送我署图书出版管理司、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届时,我署将会同中央宣传部邀请有关部门和方面的专家对出版物选题进行论证,确定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的重点出版物,并及时在媒体上公布。
四、 对属于重大选题备案范围的选题,应按规定履行重大选题备案手续。有关出版管理部门要对重点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选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在申报过程中尽量简化手续、缩短时间,凡被列入重点的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选题项目,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的选题要确保在2006年6月底前出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的选题要确保在9月底前出版。
五、 2006年10月,我署将隆重召开纪念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重点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座谈会,并在会上展示有关重点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
六、 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组织好重点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的宣传发行工作,各地中心城市书店要组织好重点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的展示和展销活动。有关出版单位和发行部门要作出安排,负责把重点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送到基层,送到读者手中,确保此专项出版活动真正在人民群众中产生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