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已于2007年4月16日正式公布,自公布之日起6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并对异议所涉及人员进行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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