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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细则

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查工作细则

2015年11月02日[ ]

审查工作细则是《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事项》的内部工作规则,核心内容是细化每个审查环节的要求,明确各级审批人员的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提出审查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规范约束自由裁量权,明确监督措施,监督各环节和各岗位的审查职权和责任。

审查工作细则需包含以下要求:

一、项目信息

项目
编码

审批
部门

项目名称

子项

审批
类别

27019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行政
许可

二、审查过程

(一)审查流程

根据服务指南中的审批程序,审查工作流程如下:

申请人(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发起人或单位)递交申请书(及所需申报的材料)→国家版权局受理→由办公厅进行文件登记→送分管局领导签批→转版权管理司办理→由司领导批示→转社会服务处办理→社会服务处处长分派具体工作人员办理→办理人员负责审查申报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办理人员提出是否需要追加申报材料→办理人员提出是否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社会服务处处长协调组织完成必要的审核环节→办理人员提出是否准予许可建议报处长审核→社会服务处处长审核同意后报分管副司长审核→分管副司长审核同意后报司长审核→司长审核同意后签报分管局长审批(必要时报总局局长签批)。

(二)审查环节与经办要求(见初审、复审、审核表)

1.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分支机构设立行政审批经办人初审表

审查经办

要求

环节名称

版权管理司社会服务处经办人初审

审查司(局)

版权管理司

责任人

社会服务处经办人

职责和权限

1.在规定时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申请材料审核程序;

2.提出是否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提出是否需要进入实地考察程序建议;

4.提出是否准予许可建议,必要时给予说明;

5.起草审批办件签报等。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1.核实报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

2.审核申请报告格式是否规范;

3.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章程草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是否符合规定

5.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的办法草案是否符合规定

6.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说明是否充分、明确

7.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8.提出是否准予许可建议,报处长审核。

审查方式

1.审查书面材料;如申请报告及附件等。

2.组织实地考察;

3.其他规定的方式。

审查程序

签收申请材料---审查申请报告---组织实地考察---提出审查意见及理由---发送至处领导审核。

审查结论确定

1.申请报告材料完整、形式符合规范,且实地考察结论合格的,提出符合本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  

2.申请报告及实地考察不合格的,提出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

3.提交的申请报告内容不完整,或形式不符合规范的,将材料退回申请单位,由申请单位对材料进行补正后,再次进行审查。

审查期限

20个工作日内(实地考察10个工作日等)

相关文书

1.《关于同意设立××××着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批复

2.《关于同意设立××××着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分支机构的批复》

备注

注意事项:

1.建立流转档案,记录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2.需在60个工作日的规定时限内完成等;

2.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分支机构设立行政审批处长复审表

审查经办

要求

环节名称

版权管理司社会服务处处长复审

审查司(局)

版权管理司

责任人

社会服务处处长

职责和权限

1.在规定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申请材料审核程序;

2.对经办人提出的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予以协调解决;

3.对经办人提出的需要实地考察的建议予以协调解决;

4.对经办人提出的是否准予许可建议提出意见;

5.审核修改签报文件。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1.审核签报文件是否准确、合规;

2.审核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

3.审核实地考察报告;

4.审核经办人所提是否准予许可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

5.提出是否准予许可建议,报司长审核。

审查方式

1.审查签报文件、申请报告及附件等;

2.组织实地考察;

3.其他规定的方式。

审查程序

签收签报文件及申请报告---审查签报文件及申请报告---组织实地考察---提出审查意见及理由---报送至司领导审核。

审查结论确定

1.签报文件材料完整、形式符合规范,且实地考察结论合格的,提出符合本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

2.签报文件及实地考察不合格的,提出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

3.提交的签报文件内容不完整,或形式不符合规范的,将材料退回经办人,由经办人对材料进行补正后,再次进行审查。

审查期限

10个工作日内(实地考察5个工作日等)

相关文书

1.《关于同意设立××××着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批复

2.《关于同意设立××××着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分支机构的批复》

备注

注意事项:

1.建立流转档案,记录经办人员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2.需在60个工作日的规定时限内完成等;

3.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分支机构设立行政审批司长审核表

审查经办

要求

环节名称

版权管理司司长审核、签署意见

审查司(局)

版权管理司

责任人

司长

职责和权限

1.在规定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

2.对社会服务处提出的是否准予许可建议提出具体意见;

5.审核修改签报文件。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1.审核签报文件是否准确、合规。

2.审核社会服务处所提是否准予许可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

3.签署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报分管局长批准。

审查方式

1.审查签报文件、申请报告及附件等;

2.其他规定的方式。

审查程序

签收签报文件---提出是否准予许可意见---报送至局领导批准。

审查结论确定

1.签报文件准确、形式符合规范,且实地考察结论合格的,提出符合本许可条件的审核意见;

2.签报文件及实地考察不合格的,提出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

3.提交的签报文件内容不完整,或形式不符合规范的,将材料退回社会服务处,由其对文件进行补正后,再次进行审核。

审查期限

10个工作日内

相关文书

1.《关于同意设立××××着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批复

2.《关于同意设立××××着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分支机构的批复》

备注

注意事项:

1.建立流转档案,记录经办人员、处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2.需在60个工作日的规定时限内完成等;

(三)审查方式

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事项以书面审查方式为主,社会服务处审查经办人在完成申请材料初审后,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是否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组织实地考察等,根据审核结果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建议。再按程序逐级报处长、版权管理司分管副司长、版权管理司司长等审核同意后,签报分管局长作出审批决定(必要时报总局局长签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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