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 办事服务 电视版权网 
首页>办事服务>场景式服务>电子出版物相关知识介绍

什么是电子出版物

        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有知识性、思想性内容的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固定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电子阅读、显示、播放设备读取使用的大众传播媒体,包括只读光盘(CD-ROM、DVD-ROM等)、一次写入光盘(CD-R、DVD-R等)、可擦写光盘(CD-RW、DVD-RW等)、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等,以及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其他媒体形态。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二条

电子出版物中禁止内容

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更多资讯请登录
旧站回顾:广电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