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国图书出版业社会效益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出版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整体上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但也还存在诸如跟风出版、重复出版、价格虚高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我局、教育部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健全两个社会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
一、大力实施精品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把精品生产放在重要位置,发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在提高原创力上下功夫,加强原创和现实题材创作,加大对原创作品的扶持。扎实推进“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物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精品出版的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在评审环节,由专家参照市场标准核定项目的直接成本和预期收益情况,并根据二者的差额,确定资助额;在立项环节,通过《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约定,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必须实行优惠定价;在结项验收环节,把是否优惠定价作为项目结项验收绩效考评的一个重要指标。对于定价过高的成果,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承担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二、加大质量管理力度。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认真梳理风险点,堵塞管理漏洞。如建立选题论证制度,未经论证的选题不得安排出版,跟风出版、重复出版的选题坚决撤下。今年开展的出版物“质量管理2017”专项工作,重点围绕辞书、社科、文艺、教辅、少儿和生活类出版物开展质量检查,共抽查图书200余种。从检查情况看,多数地区、部门和出版社质量意识普遍提高,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建立图书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机制。根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中宣部和我局制定《图书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点办法》,规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指标由出版质量、文化和社会影响、产品结构和专业特色、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组成。目前已在上海、福建、云南和部分在京出版社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完成后将向全国推开。
四、认真做好评奖和推荐推优工作,发挥优秀出版物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做好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大众喜爱的50种图书”、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出版物、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向全国推荐优秀民族图书等评奖和推荐推优活动,不断完善优化评选机制,注重图书的思想政治性、内容质量、印刷质量等,充分发挥优秀出版物示范引领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馆招标采购。2015年5月,教育部、文化部和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为提高中小学图书馆馆藏质量,规范馆藏采购机制,各级教育、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完善中小学图书馆馆藏资源招标采购办法及实施细则。逐步健全师生、家长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采购机制,充分发挥全社会民主监督作用;加强监管,严格审查参与中小学图书馆馆藏招标采购单位资质,加大验收检查力度,严禁盗版图书等非法出版物及不适合中小学生阅读、价格虚高的图书进入中小学图书馆;探索建立学生、教师读书反馈和评议推荐制度,遴选学生和教师心目中的好书。
感谢您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7年8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010—83138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