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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答复
  • 索  引  号 :00A17-09831-2017-00098
  • 发布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名        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265号(文化宣传类144号)提案答复的函
  • 文        号 : 新广提案〔2017〕49号
  • 主题分类 :提案答复
  • 发布日期 :2017-10-31
  • 主  题  词 :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265号(文化宣传类14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7年10月31日[ ]

侯露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传统出版转型升级 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数字技术优势还未充分显现之时,即开启了出版业数字化转型,乃至出版融合发展的探索。早在2011年,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就在安徽召开了全国数字出版工作会,系统部署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2013年7月,联合财政部确定了以“项目带动、示范引领、央企先行、地方跟进”为原则的实施方案,同年8月,中央出版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先行启动,我局组织了行业技术需求汇总与技术企业遴选,财政部通过国有资本金预算渠道给予财政支持。2014年,联合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动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将“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列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内容,标志着全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全面启动。

2015年,我局立足行业实际,会同财政部再次联合出台《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新时期新闻出版业坚持数字化转型升级、最终实现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明晰了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发展路径,推动了传统出版影响力向网络空间延伸。近期,又印发了《关于深化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的通知》。几年间,我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通过出台一系列文件、支持一批新闻出版企业、实施一批转型升级项目等,带动和加快新闻出版业整体转型升级、出版融合发展的步伐。据统计快报,2016年数字出版营业收入超过5300亿元,较2015年增长20.4%,占全行业营业收入比重提高到22.9%。

一、关于“国家应加大对传统出版转型升级,媒体融合发展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持续增强传统出版转型发展动力”

2013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20.39亿元,共支持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301个,撬动企业自筹及地方配套投入资金约48亿元,比例为1:2.37,极大解决了数字化转型升级起步阶段的资金短缺困境,有效推动了中央和地方新闻出版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支持了传统内容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出版资源盘活整合和数字化标准体系建立。2016年,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7991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传统媒体运用已有技术成果,开展全媒体、大数据应用等平台建设,支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等方面深度融合。同年,还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5.23亿元,重点支持中央文化企业实施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数字出版、网络传播平台、移动多媒体等文化科技创新项目,构建现代化的立体传播体系。

二、关于“国家应加强对媒体融合发展的顶层设计,对数字出版基地建设发展要制定出台具体的统计口径、统计办法和指标体系,不断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措施”

目前,针对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含数字出版基地等)已经确立了统计报表制度,并于多年前由国家统计局审批通过后开始正式施行,我局每年均对各基地组织报送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并向社会发布。

三、关于“国家应加大对新兴出版业态的科技投入,坚持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

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组织在已有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创新经验和一定科研实力的出版传媒集团或其他出版单位中开展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评审,最终确定20家并完成授牌。同时,中央财政也高度重视对相关科技工作的支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投入结构,初步建立起了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科技工作特点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的财政科技投入体系。一方面,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相关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示范等创新活动,并运用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发挥市场机制引导和支持技术创新,促进文化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另一方面,通过基本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等,加大对文化领域中央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有效激发了单位自主创新活动。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财政部,继续深入推进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助力出版融合发展,进一步研究加强对传统出版转型升级、媒体融合发展,以及文化领域科研工作的支持。同时,继续创新财政投入模式,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实现文化资产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的有效结合,提高出版主体的竞争力。

感谢您们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7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010—83138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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