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晓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变管办合一机制,促进社会资源参与全民阅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阅读的重要部署,开展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影响更加深远,成效日益显着。一是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我国首个全民阅读规划——《全民阅读“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正式发布,引发社会热烈反响,媒体舆论积极评价。二是全民阅读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2017年“4•23世界读书日”期间,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了13000多场群众性阅读活动,直接参加人数达到6000万人,覆盖人群近8亿人。三是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的积极性越来越高,相关部门、群团组织、阅读推广机构、出版发行单位、公共图书馆、知名作家学者、基层阅读组织等力量共推全民阅读。四是全民阅读活动更加贴近基层群众,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入选家庭充分展现我国各地区、各民族人民群众的读书传统和读书风采。五是全民阅读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浓厚,各类媒体对全民阅读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报道,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
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将采取以下措施大力推动全民阅读,共同建设书香社会。
一、大力推动建立国家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区、市)建立了地方的全民阅读组织领导机构,在推动全民阅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局将推动尽快建立国家层面的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建立新闻出版广电、宣传、财政、教育、文化、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商推进机制,共同承担全民阅读工作职责,共同研究全民阅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全民阅读公共服务基本标准,协调全民阅读基础设施与资源配置,促进阅读相关机构和组织合作,为全民阅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大力推动政府购买全民阅读公共服务的科学化、透明化。我局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文件要求,正在研究制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机关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指导性目录,目录中将涉及全民阅读相关事项,拟尽快印发并向社会公开,以便社会力量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关服务。同时,为督促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进一步重视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全民阅读等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服务效能,还将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专项督查,统筹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三、大力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全民阅读公共设施,提供全民阅读服务。鼓励和支持文化团体、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阅读推广并提供公益阅读服务。成立各级全民阅读促进协会。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进行阅读研究,鼓励从跨学科的角度研究阅读理论,创新研究方法,加强阅读学学科建设,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热心阅读推广的社会名人、文化名家的阅读引领作用。
四、大力推动全民阅读立法。2017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列为“力争年内出台的项目”。我局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全民阅读立法进程,有序推进全民阅读立法工作,力争年内《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发布实施。督促尚未完成全民阅读立法的省份,借鉴江苏、湖北、辽宁、四川、黑龙江、深圳等省市的立法经验,加快推动立法工作,为全民阅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五、切实做好优秀读物的出版和推荐工作。完善面向不同阅读群体的优秀出版物推介宣传机制,继续做好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出版物、“大众喜爱的50种图书”、推荐优秀民族图书、推荐优秀老年人出版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优秀少儿报刊等评奖推优工作,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阅读需求。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工作的落实。充分与阅读者沟通,协调好阅读者需要的图书、各种优秀出版物推荐评优活动中的优秀出版物和优秀畅销书配备比例。
感谢您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010—83138681)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