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公示2016年全国禁毒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
新广电发〔2017〕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充分利用好禁毒公益广告的形象化宣传优势,拓展禁毒宣传的受众覆盖面,增强禁毒宣传的影响力,更好地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远离毒品侵害,助推全国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2016年1至6月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全国禁毒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共收到多个单位报送的作品一千余件。日前,经活动组委会审核,共评出优秀类、鼓励类作品共30件,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同时可以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府网站(网址:www.sarft.gov.cn)通知公告区中查询。
请立即向所辖有关单位或个人通报公示内容。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于2月17日前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媒司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系人:许旭,010-86098540。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战兴祥,010-66261579。
附件:1.2016年全国禁毒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广播类扶持作品名单
2.2016年全国禁毒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电视类扶持作品名单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