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广电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国内相关大学、研究机构发出《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国家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通知说,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议部署,加强广播影视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为广播影视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总局决定实施2010年度国家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广播影视工作实际,深刻分析广播影视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广播影视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规律性、对策性、战略性课题研究,创新思维、创新理论,聚焦重点、破解难点,更好地为广播影视决策服务,为广播影视中心工作服务。
二、申报选题,可参照《2010年度国家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参考选题》,也可自行设计与广播影视相关课题申报。
三、国家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广电系统、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处以上管理职务。不具备以上资格者申报,须由两名以上具备申报资格人员推荐。
四、国家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成果形式为报告、论文、专着等,其中报告、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1年,专着不超过2年。本年度国家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拟按重大项目、重要项目、一般项目和入选项目分别资助15万、10万、8万、3万人民币。
五、一位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在研的国家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凡申报本年度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六、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国家广电总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hinasarft.gov.cn/)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国家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请项目申请人于2010年5月31日前(以中国邮政邮戳为准)将申请书一式5份报送至国家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规划办公室(办公厅研究处)。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并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通过中国邮政服务邮寄至国家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规划办(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866)。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gdzjggb@chinasarft.gov.cn。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国家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规划办联系。
联系人:杜永明、王晓
地址:国家广电总局A204、A205房间
电话:010-86093716 13910809934
010-86093064 1381159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