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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十大侵权盗版案
2013-04-16   来源:      [ ]

  4月15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对外宣布:4月25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将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侵权盗版制品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与此同时,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还公布2012年以来各地法院依法判决的十大侵权盗版案件。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至3月,由于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全国收缴的侵权盗版出版物数量与往年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

  据了解,已判决的十大侵权盗版案件包括:北京“3·11”制售盗版图书案、天津“5·04”贩卖盗版及淫秽光盘案、黑龙江哈尔滨“4·14”制售非法音像制品案、江苏常州“11·11”侵犯着作权案、安徽宿州“9·27”网上销售盗版出版物案、安徽阜阳“4·25”制售盗版光盘案、山东济南“12·13”网游私服侵犯着作权案、河南获嘉县“1·13”侵犯着作权案、贵州贵阳“5·16”销售非法光盘案和四川成都“10·12”批销盗版音像制品案。十起案件的涉案主犯均被法院以侵犯着作权罪判处1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被处2万元至320万元罚金。

  据悉,2012年以来,全国收缴侵权盗版出版物超过4000万件,破获侵权盗版案件5331起。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公安部、国家版权局、最高检、最高法等部门联合对36起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重点打击视听节目网站、网上书店、电子商务平台等销售传播侵权盗版制品的行为,特别是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做到快侦、快办、快结。

 

作者:赖名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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