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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音像市场 严查大案要案
2009-07-10   来源:      [ ]

  编者按:今年以来,为净化音像市场,各地“扫黄打非”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其中,新闻出版监管部门加强了对音像制品制售单位的检查;文化执法部门对持有许可证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公安、工商部门侧重对无证经营的游商地摊进行监视和打击;海关、武警边防等部门加强对入境音像制品的查验等。同时还宣判、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

  宣判
  天津“6•03”批销盗版音像制品团伙网络案
  2008年6月3日,在汇集相关线索的基础上,天津市“扫黄打非”办决定成立专案组,对多次逃脱打击的以付伟为首的批销盗版音像制品团伙进行彻底查处。7月16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将该案列为重点案件加以指导督办。天津市成立了以市“扫黄打非”办、市公安局为主的查办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公安部门动用9个警种进行全力破案。
  9月21日,专案组派出先遣小组前往广州进行前期侦查。9月23日,天津、广州两地警方同时行动,共抓捕付伟等12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盗版光盘10万余张、淫秽光盘1000余张,该案成功告破。9月24日,天津专案组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查获盗版光盘10万余张。9月27日,最后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小林”被抓捕归案。经查,该团伙非法经营盗版音像制品时间长、范围广,从2005年至2008年,涉及全国27个省(市),且主要涉案人员屡次逃脱打击。
  2009年4月10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对11名涉案人员进行了一审判决:付伟犯侵犯着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5万元;范星毅犯侵犯着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万元;林育辉犯侵犯着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王艳犯侵犯着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赵玉偿犯侵犯着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1万元;任艺犯侵犯着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赵玉灿犯侵犯着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张军犯侵犯着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李永梅犯侵犯着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郑玉花犯侵犯着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付涛犯侵犯着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广州“知新书业网”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2009年3月9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知新书业网”销售非法出版物案进行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徐勋梁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2008年年初,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进行互联网日常巡查中发现,“知新书业网”利用分别设在福州市和郑州市的两个服务器,涉嫌无证销售非法出版物。经进一步追踪调查,发现该案涉案金额较大。广州市文化执法总队立即将情况通报广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双方明确任务分工,密切配合,花费近三个半月的时间,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在明确“知新书业网”网站经营者徐勋梁的办公、住宅、仓库地址,并掌握充分证据的情况下,2008年7月31日,广州市文化执法总队、广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及官洲派出所联合出动执法人员18名,分3个行动小组,分别对“知新书业网”网站办公场所、仓库和徐勋梁的住宅同时采取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徐勋梁,查获非法出版物15701册、光盘612张、电脑2台和一批书目名册、进货销售单据、涉案银行存折(卡)等。经查,徐勋梁自2006年3月至2008年7月间通过网络销售大量非法出版物,非法经营额达30余万元。
  2009年3月9日,“知新书业网”销售非法出版物案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宣判。法庭认定徐勋梁以支付广告费给搜索引擎、网上发帖等方式,销售盗版和淫秽书刊、光盘。涉案非法图书15701册、非法音像制品612张,其中图书1307册及DVD光盘15张属于淫秽物品。具此,法院以徐勋梁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厦门刻录淫秽光盘案
  2009年3月2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复制、贩卖淫秽光盘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8年10月29日,厦门市文化市场稽查队会同市公安局治安行动大队在集美区杏滨街道碑头村查获一淫秽光盘刻录窝点,抓获正在刻录光盘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当场收缴制作完成的各类光盘300张(其中226张为李某复制完成的光盘),电脑、刻录机、彩色打印机各1台,空白光盘、塑料外包装材料、已打印的光盘目录若干。经厦门市公安局鉴定,其中284张光盘被认定为淫秽物品。2008年12月1日,李某被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9年2月25日,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犯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罪向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月2日,法院经公开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查办
  牡丹江“1•07”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案
  2008年12月初,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经常有人访问境外的一个中文黄色网站,随即组成专案组,秘密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公安干警和“扫黄打非”工作人员近2个月的不懈努力和深入调查,掌握了犯罪分子的网上活动情况,获取了大量的犯罪证据,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2009年1月7日,在牡丹江市万丰大厦坤隆科技有限公司内抓获了全某、郝某、陶某等3名涉案嫌疑人,缴获10台涉案计算机和银行卡等作案工具。经查,自2008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全某在境外创建了“我要播播”和“色情五月天”两个色情网站,并向这两个网站上传了大量的视频、图片、小说等淫秽色情信息。同时在网站上挂接广告,还安装了木马程序,通过“广告费”和向木马程序提供方“卖流量”等方式非法获利。“我要播播”网站共有淫秽色情视频文件163个;“色情五月天”网站共有淫秽色情视频文件BT种子链接16205个,淫秽色情图片主题21431个(每个主题下均有多张图片,有的甚至上百张),淫秽色情小说主题8377个。两个网站非法获利近2万元。目前,牡丹江市公安局已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安顺制售淫秽光盘及非法刻录“山歌碟”地下窝点案
  2009年3月23日,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接群众举报,称在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有盗版及淫秽光盘出售。通过调查核实,在开发区市场上销售的非法出版物均来自安顺市西秀区沙子坝的一个地下窝点。
在掌握确切证据的基础上,安顺市“扫黄打非”办立即协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市新闻出版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依法对位于安顺市西秀区沙子坝制售淫秽盗版光盘及非法刻录“山歌碟”地下窝点进行突击检查,一举捣毁了非法制售盗版及淫秽音像制品的地下窝点。
  执法人员在该窝点的3间仓库和1处光盘制作生产场所,共查获盗版光盘13273张,淫秽光盘4059张,查缴刻录机5台、电脑1台,以及非法制作相关设备6件,有1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目前,有关部门正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钦州“1•20”制售淫秽盗版光盘案
  2009年1月20日,根据线人提供的线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组织民警会同新闻出版局的稽查人员联合行动,在灵山县檀圩镇粮所旧宿舍查获一制售淫秽、盗版光盘窝点,查扣刻录机1台,电脑1台,打印机1台,以及音响等制作工具和已非法制作、复制的音像成品光盘共3623张,其中刻录的淫秽光盘257张,从他处购入的淫秽光盘249张,歌曲、钦州采茶剧、故事片等3117多张;空白光盘、光盘标签、PP双面袋等包装3600套,抓获嫌疑人2名。
  肇庆“4•03”特大非法音像制品仓储窝点案
  2009年4月3日至4日,在全国“扫黄打非”办的直接指导和督办下,广东省肇庆市连续查获3个特大非法音像制品仓储窝点,现场收缴盗版音像制品222万多张(盒)、淫秽色情音像制品8153张(盒)。
  4月2日,全国“扫黄打非”办派员与举报人赶赴广东肇庆。4月3日,在摸清了涉嫌存储非法光盘的4个窝点的准确位置后,全国“扫黄打非”办组织广东省“扫黄打非”办、广东省公安厅、肇庆市“扫黄打非”办、肇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对4个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在对鼎湖区桂城民营工业区北二区的一家无名工厂检查中,发现该处是一个包装加工、仓储非法光盘的窝点,现场查获盗版光盘约600个品种96.936万张(盒)、淫秽色情光盘6个品种2037张(盒)。在对端州区黄岗镇原大冲收费站南侧两栋出租楼检查中,现场查获盗版光盘约500个品种共70.5万张(盒)、淫秽色情光盘17个品种6116张(盒)。根据桂城民营工业区北二区非法音像制品仓储窝点的线索,执法人员对周边多个地点进行排查,于4月4日在桂城办事处水坑二居委会凤凰路口又发现一非法音像制品仓储窝点,查获盗版音像制品55万张(盒)。目前,案件已移交肇庆市公安机关立案查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已要求广东省“扫黄打非”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调指导办好此案,彻查彻办。
  深圳“3•19”非法音像制品案
  2009年3月19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文化执法大队联合福永派出所、福永文体中心在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横巷40号二楼出租屋打掉一个盗版光盘批发窝点,现场查获盗版光盘20400余张,其中有淫秽光盘200余张。1名涉嫌非法经营者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根据群众举报,文化执法部门安排专人对该窝点先后几次摸查,摸清了该窝点的周围环境、经营规律等基本情况。
  3月19日下午,文化执法人员乔装进入了该窝点,发现房间地面堆满盗版光盘,其中有不少不堪入目的淫秽光盘。文化执法人员对全部非法光盘依法予以查扣,并将1名涉嫌非法经营者移送福永派出所立案调查。
  深圳“4•10”非法音像制品案
  2009年4月10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联合龙城派出所开展突击检查行动,在龙华街道梅苑新村3栋6单元212房和华联社区牛地铺西区43号202房一举捣毁两个盗版光盘窝点,共收缴非法光盘52686张(其中盗版光盘48886张,淫秽色情光盘3800张),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目前案件已移送龙城派出所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扫黄打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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