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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吉林省新闻出版局深入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检查行动
2008-08-18   来源:      [ ]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新出联[2008]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黑龙江、吉林省新闻出版局结合本省印刷市场管理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检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保证了当地印刷复制业和出版物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依据《通知》要求,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迅速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进敏为组长的省印刷复制业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下发通知,梳理情况、开展工作。
  自5月底至6月中下旬,黑龙江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3319人次,检查各类出版物经营网点3969家,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72874册(盘);检查印刷企业789家,限期整改8家,注销4家,处罚违规经营企业18家,取缔无证照经营26家,对11家涉嫌违法违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5000余张。6月15日至7月5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先后对全省各市(地)进行联合大检查,并将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城市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和大庆市作为重点检查地区,结合印刷复制专项检查行动,对奥运火炬传递城市的奥运题材出版物印制质量进行重点抽查。检查中,联合督查组发现,市场上有关奥运题材出版物4530册,总品种数283种,涉及出版单位95家、印刷企业157家;受检产品总数量655册,总品种数131种,涉及出版单位57家、印刷企业69家。经过检测,发现缺陷产品总数量22册,总品种数19种,涉及出版单位16家,印刷企业18家。针对存在质量缺陷的奥运出版物,联合督查组督促有关出版社进行调换,保证符合质量标准的奥运读物在市场流通。在此期间,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组织联合检查3次,收缴盗版及非法出版物7500册(盘),取缔游商9处,处罚违规经营业户10户,查处1家无证无照印刷厂,并当场扣押成品书3953册,半成品400包,书皮6000张,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齐齐哈尔市新闻出版局出动检查人员900人次,检查各类出版物经营网点1800家次,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32200册(盘),查处违规经营单位8家,取缔游商3处;大庆市新闻出版局检查出版物经营场所300家次,取缔无证经营业户4家,收缴盗版及非法出版物5561册(盘),立案查处4起。
  截至7月8日,黑龙江省共检查重点印刷企业92家,各类出版物经营网点157家,纠正违法违规问题36个,当场收缴各类盗版及非法出版物420册(盘)。
  为确保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的安全稳定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吉林省新闻出版局召开全省印刷行业管理工作会议,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朱彤对“迎奥运、净化印刷市场”提出了工作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印刷市场监督管理;要对印刷企业进行检查和抽查,各地主管部门要守土有责,严防违法违规印刷;对印刷企业进行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做到知法、懂法,自觉守法经营;各级印刷行政管理部门要有政治敏感性,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加强市场监督,确保社会稳定,确保奥运会顺利圆满召开。
  为推动专项检查活动的深入开展,吉林省新闻出版局组成了由副局长雒书秋为组长的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3个检查组分赴印刷复制企业比较集中的长春、吉林、延边等地区,进行检查督导。雒书秋亲赴长春新华印刷厂、长春第二新华印刷厂、延边新华印刷厂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深入车间生产一线,检查印刷复制制度落实情况,与企业负责人和部门管理人员座谈交流,认真查找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可能存在的漏洞。
  此次检查,全省共出动人员1000多人(次),对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打字复印等2000多家企业和省内2家音像生产厂家进行了检查,各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打字复印等企业和音像光盘生产厂家基本能自觉守法经营。检查中发现有个别企业存在《印刷委托书》制度坚持得不够好等问题,但没有发现严重违纪、违法、违规问题。


来源:总署印刷复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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