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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山东、河北高度重视、反应迅速 认真部署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检查行动
2008-06-05   来源:      [ ]

  2008年5月8日,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社会安全稳定,北京、山东、河北等省(市)新闻出版局、“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方案,在全省(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检查行动。
  北京 该市新闻出版局领导高度重视,5月16日,该市局与市“扫黄打非”办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北京地区印刷复制业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检查通知》)。《检查通知》要求5月中旬到6月底前,开展此次专项检查行动。
  5月27日至5月29日,北京市由公安、文化、工商、新闻出版、商务、广电、旅游等局及区县文委组成综合执法检查组,分三队赴全市18个区县检查印刷复制企业、出版发行单位及文化娱乐场所。
  《检查通知》除提出确保北京印刷复制企业的文化安全之外,还特别强调确保北京印刷复制企业的生产安全。要求各区县以国家《安全生产法》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平安奥运行动”,监督辖区内印刷复制企业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山东 该省新闻出版局于4月底即按全国“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对印刷复制业的专项检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省局为此专门成立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
  检查小组对印刷复制企业和出版物市场进行暗访检查,对检查行动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有关市局迅速解决,根据检查发现的线索和事实已查处了12家违法违规的印刷企业。济南市采取全面巡查与重点清理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市印刷复制企业进行检查,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5000余册(盘),查处违法违规印刷企业5家,取缔无证经营摊点16个;青岛市结合实际,开展了“迎接北京奥运会和青岛奥帆赛、净化出版物市场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印刷复制企业进行反复拉网式检查,查缴盗版及非法出版物8000余册(盘),查处违法违规印刷企业3家,取缔无证经营摊点8个;临沂市对全市12个县区印刷复制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先后查处了郯城县一印刷厂盗印《数学之友》和临沂市经济开发区印刷厂非法印刷封建迷信类图书案件;泰安市采取与印刷企业签订遵纪守法责任书、聘请印刷复制企业监督员等办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查处违法违规印刷企业2家,取缔非法经营业户10家。
  河北 2008年5月26日,省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扫黄打非”与印刷复制业专项检查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督导;市场处、印刷复制处共同起草督导检查方案,市场处起草应对突发性事件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处室人员,从6月起到奥运会闭幕,由局领导带队分组分片到各市,特别是北京周围地区督导检查,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不出问题;切实抓好“扫黄打非”工作制度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5月26日,省新闻出版局、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将行政辖区内印刷复制企业相对集中、非法印刷复制案件多发、容易存在隐患的地区列为此次专项检查行动的重点地区。
  河北省按照《通知》和方案要求,从5月下旬至6月底在全省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扫黄”办组织人员全面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检查行动,由省局领导带队,在省“扫黄办”和其他处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一线,在全省范围内有重点、有计划深入各类印刷复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5月27日,省局已派出一个督查组赴保定、唐山、秦皇岛等市进行检查。

来源:总署印刷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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