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了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印刷复制发行专项督查的情况。在检查中,督查组共发现北京振兴源印务有限公司、天津中铁物资印业有限公司、河北保定市时代印刷厂等9家印刷企业,北京翰联文化有限公司、天津市津文书店、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博通书店和平路分店、浙江省杭州宝泓图书有限公司等11家发行单位以及北京益生康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家非法出版单位,有关部门给予这21家印刷复制发行违规企业行政处罚。
在3月2日至12日为期11天的专项督查中,总局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版权局组成4个督查组,赴北京、天津、河北、浙江4地,对24家印刷企业、4个出版物交易市场、36家图书零售企业和2个报刊亭进行了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凸显出3个特点:一是随机抽查企业。根据企业名单目录随机进行抽查,到印刷企业直接进车间,查在制品的委托手续;到书店直接查看重点出版物,核验出版物的进销货清单,检查实际情况,发现真实问题。二是现场处理问题。对现场发现的轻微违规行为,督查人员立即“纠正”并进行教育;对较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强化属地管理,现场立案,果断予以处理。三是落实依法行政。各督查组严格依照相关法规指出企业存在的违规问题,各地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执法部门严格依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现场调查取证,并按法规对违规企业做出行政处罚。
3月5日,两会召开的第三天,总局印刷发行司司长王岩镔带队在北京检查,记者也跟随督查组来到北京市甜水园图书批发交易市场。在执法过程中,督查组联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会同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查处了一起非法出版重大案件。据了解,此次重大案件涉案企业北京益生康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编辑出版《益生康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已于3月23日对其做出了没收非法出版物、罚款568.9488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截至4月3日,各地执法部门已对8家印刷企业、10家发行单位和1家非法出版单位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其中,违规印刷企业被处以警告和限期整改以及罚款5000元至41.7564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违规发行单位被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以及1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款。
根据总局督查的情况,近3年,违规的印刷复制发行企业比例有所降低,违规的程度有所减轻,各地加强监管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印刷企业不验证委托手续、书店销售非法出版物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为此,总局将扩大专项督查实施成效,对已处罚企业再次突击检查,保质保量地完成监管任务。明确专项检查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对象,查办典型案件震慑违规,充分发挥基层执法部门、网络技术、教育培训、质量管理、行业协会等各方合力。
作者:王勤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