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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8起“扫黄打非”重点案件
2017-11-23   来源:      [ ]

今年下半年以来,各地“扫黄打非”部门以案件为抓手,高度重视群众举报线索,严厉打击涉“黄”涉“非”违法犯罪行为,成功查办一批传播淫秽物品、非法出版物、侵权盗版等案件。这批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高,多起案件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如浙江台州张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案、广东佛山“6·27”存储销售盗版图书案等。有的案件查办有典型意义和震慑效应,如山东泰安侦破“月光宝盒”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在打击网络直播平台聚合类软件方面取得突破,打掉聚合11个淫秽色情直播平台的“月光宝盒”平台,刑事拘留36人。

11月22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对外公布其中8起案件案情。

1. 北京“Peepla”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

2017年10月,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文化执法、公安等部门,经过2个月的调查取证,成功破获“Peepla”直播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上网通缉1人,查扣作案手机17部。经查,该平台采取手机APP形式安装使用,以提供男性淫秽表演为噱头,直播内容尺度大,主播和观众数量众多,社会影响恶劣。10月22日至24日,专案组将经营该直播平台的辽宁省大连市某公司8名负责人抓获,并网上追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目前案件正进一步查办中。

2.浙江台州张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案。

2017年8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台州市仙居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仙居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经查,2017年6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销售性保健品,组织20余人的微信销售团队建立100余个淫秽视频微信群,每个微信群人员在300至500人之间,每天在群中发布100至200部淫秽视频链接。目前,张某某等1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3.山东泰安“月光宝盒”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7年9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线索,山东省及泰安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泰安市、新泰市公安部门,侦破“月光宝盒”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视频案件。经查,该平台2017年3月上线运营,注册会员300万人,软件内聚合11个淫秽色情直播平台,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目前,办案部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其中刑拘36人,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4.江苏南京“8·30”利用QQ群直播组织淫秽表演案。

2017年10月27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王月永、刘浩、李玉强等25名被告人五年到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十万元到一万元不等罚金。2016年8月,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接群众举报称,“夜夜直播”平台内有淫秽色情表演。经查,王月永通过网络在各直播平台寻找女主播进行淫秽表演,李玉强等人在网上招募门票代理,通过社交渠道大量发布淫秽表演广告照片招揽观众,观众通过网上付费进入QQ群观看淫秽表演。该团伙组织淫秽表演数百场,观看6.5万人次,非法获利100余万元。2017年1月,公安机关赴上海、浙江、山东等16个省(市)25个地市,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

5.安徽肥西“12·27”侵犯着作权案。

2017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安徽省肥西县公安局立案查处一起跨区域制售盗版图书大案。经过侦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查明涉案金额1950余万元。经查,谢某、陶某某等8人通过网络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期间,通过贝塔图书专营店、胜雪图书专营店等多个淘宝网店,销售盗版图书58.9万余册,销售金额530万余元。上游供应商北京人赵某某等4人于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期间销售盗版图书178万余册,涉案金额1193万余元。河北人徐某印刷盗版图书,非法获利186万余元。山东人王某扫描排版图书,非法获利40万余元。2017年7月,该案移交检察机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6.广东佛山“6·27”储存销售盗版图书案。

2017年6月27日,佛山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根据举报线索,协调公安等部门查处一个存储非法出版物窝点,现场查获《黄冈小状元》系列教辅等涉嫌非法出版物81万余册,码洋1424万余元。目前,仓库负责人李某某、盗版样书提供人刘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办案部门深挖线索及源头,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7.河南郑州“8·05”储存非法出版物案。

2017年8月5日,河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郑州市、荥阳市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荥阳市广武镇一处非法出版物仓储窝点,查获非法出版物93种、22万余册,涉案码洋1039万元。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8.湖北武汉“2·24”批销盗版及淫秽光盘案。

2017年2月24日,根据群众举报,武汉市硚口区“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文化执法、公安等部门,对藏匿于硚口区汉中路一处非法批销盗版光盘窝点进行检查,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戴某,收缴侵权盗版音像制品3万余张、淫秽音像制品5千余张。9月8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戴某因犯侵犯着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来源:中国扫黄打非网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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