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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下发紧急通知 要求保障灾区群众文化生活不受影响
2013-07-24   来源:      [ ]

    7月2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内蒙古、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有关省区新闻出版部门紧急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汛抗旱与抗震救灾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当前新闻出版系统防汛抗旱与抗震救灾工作,特别是要保障灾区群众文化生活不受影响。

    通知指出,积极投入各项救灾工作,切实加强自身生产安全。受灾地区的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各新闻出版单位要及时了解新闻出版系统受灾情况,要发动本部门、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防汛抗旱与抗震救灾工作,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重点抓好对新华书店、印刷厂等单位的门店、车间、仓储的排查和巡逻,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科学有序应对,努力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有关防灾减灾出版物、中小学教材等出版发行工作。各有关出版单位要尽快组织出版或加印一批防灾减灾和抗灾救灾的知识手册、挂图等,第一时间发往灾区,大力宣传和传播科学防汛、抗洪、抗旱、抗震、救灾等方面的知识。要全力做好中小学生教材出版、印刷、发行工作,确保做到秋季学期“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各发行单位、特别是新华书店系统的县级店和农村发行网点,要有针对性地组织货源,切实满足灾区人民群众对出版物的需求。

    通知强调,努力做好新华书店农村发行网点和农家书屋等灾后重建工作。在这次防汛抗旱与抗震救灾工作中,一些新闻出版单位和部门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部分新闻出版系统的干部职工生活受到影响,特别是在一些受灾严重地区的新华书店农村发行网点和农家书屋受损严重。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积极做好受灾新闻出版单位,特别是新华书店农村发行网点和农家书屋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保障灾区群众文化生活不受影响。

    最后,通知要求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本地新闻出版单位受损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等重要信息报送总局。

 

作者:郑伟丽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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