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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报刊记者站开始重新登记
2012-09-26   来源:      [ ]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要求,全国所有保留的报刊记者站已开始重新登记。目前,中央及地方报刊记者站已陆续在属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填报《报刊记者站登记表》,并免费领取《报刊记者站许可证》正本、副本。
  新闻出版总署从4月15日-7月25日集中开展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全面清理违规记者站,并对全国所有记者站一律重新进行登记。
  7月7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出《关于继续做好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按照取缔一批非法设立的记者站,停办一批违法违规严重的记者站,纠正一批管理不规范的记者站的工作目标,将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要求各地结合报刊记者站2010年度核验工作,坚决依法注销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记者站,对保留的报刊记者站统一进行重新登记。
  此次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的《报刊记者站许可证》正本明确规定,记者站应在规定范围内从事采访、组稿等采编活动。副本在注意事项中进一步明确,“报刊记者站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新闻机构、报刊记者站或者新闻记者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新闻报道为名要求采访对象订报刊、做广告、提供赞助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搞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不得从事违反新闻出版法规和新闻职业道德的活动。”
  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指出,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完成重新登记工作后,要通过当地主要媒体或者政府网站公布报刊记者站及记者站负责人名单,并进一步建立健全报刊记者站监管机制。首先,要从严审批设立报刊记者站,通过从严审核设立报刊记者站所需的资金、场地、人员等条件,把好报刊记者站准入关;其次,要建立报刊记者站日常管理机制,通过培训、会议、简报、集体采访、证件管理、评比表彰、通报批评、年度核验、组织联谊活动等形式全面提升报刊记者站的服务水平和监管水平;再次,要全面实施报刊记者站综合评议制度,通过对报刊记者站发表的新闻报道的数量、质量评估,基层单位和群众对报刊记者站的评议,以及相关行业或者部门对报刊记者站的评价,形成报刊记者站综合评议制度,并结合报刊记者站年度核验制度,建立健全报刊记者站退出机制。

作者:晋雅芬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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