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 > 业务动态 > 报刊管理
新闻出版总署将加强记者权益保护
2012-09-26   来源:      [ ]

  11月4日,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在京举行为公平与正义的守望者保驾护航——《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新颁布一周年暨庆祝2010年记者节工作座谈会。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中国记协党组书记翟惠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东东在讲话中指出,两个管理办法的出台对推动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新闻媒体和记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了新闻记者自身权益的保障工作,加强了新闻记者采访活动的保障,规范了新闻记者采编活动的管理,维护了新闻采访秩序。
  李东东表示,当前我国正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新闻媒体和记者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建设中承担着越来越重的任务。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新闻出版总署正抓紧新闻出版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以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中央要求落实到新闻出版规划中。在“十二五”期间,新闻出版总署将以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努力做大做强主流媒体,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事业发展能力和传播能力;不断加强新闻记者队伍建设,规范新闻记者职务行为,加强新闻记者权益保护。
  李东东指出,目前,新闻出版总署正在研究建立新闻记者职务行为规范准则和完善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记录制度,一方面通过规范记者的新闻采访行为,加强新闻队伍行业自律;另一方面通过限制有不良记录的人员从事新闻工作,净化新闻队伍。此外,为进一步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素质,新闻出版总署正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立健全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十二五”期间,新闻出版总署还将加快制定并实施2010年-2020年新闻出版(版权)人才发展规划,培养和选拔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战略眼光、懂得经济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善于把握发展机遇和应对风险挑战的干部,进一步实施好“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对新闻界高层次人才培养从体制机制等各方面进行政策倾斜,努力培养更多名记者、名编辑、名评论员、名主持人。
  翟惠生表示,中国记协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为记者维权,但这项工作在今天仍然有一定难度。在接到投诉的同时,往往有记者的不自律相伴,有时候甚至是记者不自律在先。新闻报道有三大武器,即典型宣传、热点宣传、舆论监督。记者不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社会人,真实已经成为对记者和媒体的最大挑战。导向是根本,真实是生命,希望记者能够真正成为公平和正义的守望者。
  会议以贯彻落实两个管理办法为主线,围绕加强记者权益保护展开了座谈。总署新闻报刊司司长王国庆主持座谈会,总署新闻报刊司副司长朱伟峰在会上介绍了两个管理办法新颁布一周年的工作情况。在谈到加强记者权益保护时,朱伟峰说,新闻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各级新闻机构、新闻记者有权利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地公开信息或向采访记者提供涉及采访事件的真实情况,不得对业经核实的合法新闻机构及其采编人员封锁消息、隐瞒事实,干扰甚至打击记者。新闻机构、新闻记者对涉及公共事务的合法采访,政府公职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无权拒绝。
  与会代表共同观摩了新闻出版总署制作的《加强记者权益保护短片》和《新闻记者警示教育片》,新华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四川日报报业集团、中国青年报社、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有关负责人、专家以及记者代表分别在会上发言。与会代表认为,新闻记者正面临着复杂的职业生态环境,两个管理办法的颁布对于保障新闻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维护新闻记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保障新闻单位依法开展新闻采编活动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同时,新闻记者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认真履行记者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中宣部新闻局、中国记协、中国报业协会、中国期刊协会有关负责人,政府新闻发言人代表、高校新闻学院代表、企业界代表以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和地方新闻单位代表近80人参加了座谈会。(记者晋雅芬)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更多资讯请登录
旧站回顾:广电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