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字[2013]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全国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开展2013年首届向全国青少年推荐50种优秀音像电子出版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本次申报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重点包括以下方面:
(一)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有利于在青少年中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优良传统,有利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
(二)突出“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展现中华民族160多年来的奋斗历程,引导青少年了解国史、国情,了解党的奋斗史、创业史,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建设强盛中国、文明中国、和谐中国和美丽中国所取得的伟大成就。
(三)寓教于乐,集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和教育性于一体,有利于青少年综合素质的提高。
(四)根据青少年读者的阅读需求和阅读特点,推荐一批思想积极向上、内容丰富多彩的优秀“有声读物”。
(五)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普及,有利于提高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
(六)推荐一批具有中国形象、中国精神、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优秀国产动画作品。
二、申报范围
(一)凡属于2011年以来已正式出版的上述适合青少年题材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均可以申报,对于2011年以前出版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发行数量大、影响面广、深受广大青少年喜欢且没有入选以往推荐目录的也可少量申报。
(二)每家出版单位申报优秀音像制品限5种以内(含5种),申报优秀电子出版物限3种以内(含3种),载体形式要求为大众普及性出版载体。
(三)申报的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为套装的,原则上不超过10张光盘或600分钟。
(四)以上申报的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要求目前仍在市场上继续销售。
三、报送时间和程序
(一)中央及地方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申报时,须认真填写《2013年首届向全国青少年推荐50种优秀音像电子出版物申报表》(见附件),报送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进行审核,由各省级新闻出版局统一推荐;军队系统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申报的出版物,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后统一推荐。
(二)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要对拟推荐的优秀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进行认真初选,并于2013年5月31前将申请表连同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样品一式两份报送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各省级新闻出版局经审核、筛选后于2013年6月15日前将汇总材料和出版物上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进行论证、遴选,并于2013年6月下旬向社会公布2013年首届向全国青少年推荐50种优秀音像电子出版物目录。
(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在暑期进行集中宣传、推介,并要求各大型新华书店设立专柜进行展销。
四、联系方式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委托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音像出版社承担此次推荐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征集工作。请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的汇总材料、样品(一式两套)寄送以下地址:
(一)报送参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甲9号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音像出版社(邮编:100101)
联 系 人:何清萍、赵然
联系电话:(010)64989257、64989190
手 机:13681016620、13691004559
邮 箱:qsnyxdz@163.com(表格电子版请在规定时限发至此信箱)
(寄送样品和材料时,请在外包装注明“向青少年推荐优秀音像电子出版物”字样)
(二)报送参评音像电子出版物业务咨询电话:
联 系 人:孙宏伟、许正明
联系电话:(010)83138683、83138685
(三)本通知及附件表格请在www.gapp.gov.cn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50种优秀音像电子出版物申报表.xls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