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电办发〔201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近来,部分电视台播出“萱妃珠宝”等13条广告,内容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61号)、《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2009〕71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发〔2013〕70号)相关规定,具体为:
一、“萱妃珠宝”、“灵轩金饰”、“缌妃皇金饰”等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存在夸大、夸张宣传,误导消费等违规内容。
二、“御海肤强酶克癣”、“JER风痛治疗仪”、“免费送书--《糖尿病不吃药》”等医疗和健康资讯服务广告,存在使用新闻素材和资料做宣传、以患者形象做疗效证明等违规内容。
三、《经财风向标》、《经财新动力》、《财经论道》、《财经全方位》、《天生银家》、《金银盛世》等以电视栏目的形式,采用主持人和嘉宾互动、专家讲座等方式,变相为现货白银投资做广告宣传,存在夸大、夸张宣传,误导公众,使用新闻报道、新闻采访、现场访谈等形式以及使用新闻素材、资料做宣传等违规内容。
四、《华夏鉴藏》以电视栏目的形式,采用主持人和嘉宾互动的方式,变相为人民币收藏做广告宣传,存在夸大、夸张宣传,使用现场访谈形式和新闻素材、资料做宣传等违规内容,同时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自即日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上述违规广告。
请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督促其严格遵照执行,并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坚决防止类似违规现象出现反弹。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