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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
  • 索  引  号 :00A01-00000-2008-00024
  • 发布机关 :新闻出版总署
  • 名        称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文        号 :
  • 主题分类 :部门规章
  • 发布日期 :2008-11-24
  • 主  题  词 :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8年11月24日[ ]

第39号


  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新闻出版总署 署长 柳斌杰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新闻出版行政机关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新闻出版总署继2003年、2004年先后两批集中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之后,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总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31件规范性文件。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废止的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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