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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
  • 索  引  号 :00A02-00000-2010-00009
  • 发布机关 :新闻出版总署
  • 名        称 :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申报公告
  • 文        号 :
  • 主题分类 :重大项目
  • 发布日期 :2010-10-14
  • 主  题  词 :科技 工程 数字 版权 申报 公告

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申报公告

2010年10月14日[ ]

  项目名称: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  
  项目编号: GXTC-CZ-1015004
  项目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项目单位地址:宣武门外大街40号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010-83138405
  项目单位联系人:王海涛、胡海峰、李欣
  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十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8354433-398/361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韶晖、杨斌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项目单位)委托,就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组织公开申报程序,拟择优筛选项目承担单位。现发布申报公告及申报指南,邀请有意向参与项目研发实施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报单位参与申报。
  1、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申报要求:
  本项目申报指南包括15个包。申报单位的申报内容应在指南所设课题范围之内,并以包为单位进行申报。(注:其中,第十五包不限课题名称,凡在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方面拥有前瞻性、自主创新性研究成果的,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申报单位均可申报,经评审后择优选取不超过5名中选课题。)
  各包名称及课题具体如下:
  包一:数字内容分段控制技术研发
  包二:多硬件环境版权保护技术研发
  包三:内容交易与分发版权保护技术研发
  包四:在线阅览版权保护技术研发
  包五:版权保护可信计数技术与可信交易数据管理平台研发
  包六:数字内容注册与管理平台开发
  包七:网络侵权追踪平台开发
  包八:互联网出版版权保护应用系统开发
  包九:按需印刷版权保护应用系统开发
  包十:互联网出版应用示范
  包十一:移动出版版权保护应用系统开发及应用示范
  包十二:出版单位自主发行版权保护系统开发及数字发行应用示范(包括:课题一,出版单位自主发行版权保护系统开发;课题二,出版单位数字发行应用示范)。
  包十三:富媒体报刊版权保护技术与系统开发及应用示范(包括:课题一,富媒体内容版权保护支撑技术研发;课题二,富媒体报刊版权保护应用系统开发;课题三,数字报刊应用示范)。
  包十四:电子阅读器应用示范
  包十五:数字版权保护创新应用技术研发
  3、申报的基本条件:
  (1)凡2009年1月1日(含)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但对同一个包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
  (2)不接受外资独资企业申报,如申报单位为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应控股50%以上且法定代表人为中国国籍;
  (3)资产负债率低于60%(对于联合申报的,各单位均须满足此要求);
  (4)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关领域的工作基础,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或运营服务能力,能够提供相关人员及配套条件;
  (5)申报单位运行管理机制和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申报单位必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7)本项目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如联合申报,须确定一家为牵头单位。原则上联合申报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牵头单位需承担主要研发实施任务。
  4、获取《申报指南及相关文件》:
  (1)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可以自主决定参与本项目申报。
  (2)《申报指南及相关文件》售价:每包售价10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申报单位在向代理机构购买《申报指南及相关文件》时需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参与申报。
  (3)购买《申报指南及相关文件》时间:2010年10月14日起,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申报指南及相关文件》的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购买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申报受理相关规定:
  (1)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2010年11月3日上午9时30时。
  (2)申报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十层会议室。
  (3)申报单位须按《申报指南及相关文件》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及准备相关材料,并派专人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递交至申报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项目申报书恕不接受。本项目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等其他形式提交的项目申报书。
  6、申报单位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2010年10月19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代理机构。
  7、在2010年10月19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项目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申报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本项目申报公告、申报指南、项目分包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修改。对申报公告和申报指南内容的修改将以修正公告的形式予以发布,其余修改将以书面澄清文件的形式向所有购买《申报指南及相关文件》的申报单位发出。
  8、本申报公告及其申报指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http://www.gapp.gov.cn)及新闻出版报上进行发布,公告有效期为自2010年10月14日起至2010年11月3日止。
 

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申报指南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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