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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刷厂
采购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日
3.合格投标人
1) 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的、有能力生产或提供本次招标设备及服务的企业均可投标。
2)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包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唯一授权书。
3)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投标人应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都不得在本包中同时投标。
6) 本包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每包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
招标机构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联系人:陈轶、孟瑶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704室
邮编:100055
电话:0086-10-63349368、63349323
传真:0086-10-6337367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778350034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