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闻出版总署的委托,对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伦敦书展中国主宾国展台设计与搭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1. 项目名称: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伦敦书展中国主宾国展台设计与搭建项目
2. 招标编号:1141STC40968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招标内容: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伦敦书展中国主宾国展台的设计与搭建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5. 项目建设地点:伦敦伯爵府展览中心
6. 项目建设规模:1635.25平方米
7. 工期要求:项目建设地点当地时间 2012年4月15日16时前完工并通过验收。
8. 投标人资格标准(须同时满足):
(一)基本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展览或其他相关经营内容)。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质要求:
3) 注册资金300万(含)人民币以上。
4) 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指2008年1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项目指展览设计与搭建项目,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三)联合体申报要求:
5)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6)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组成单位均须满足基本资质要求;对于特殊资质要求中的任一项,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具有上述资质。
7)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该联合体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9.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含招标文件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附言处请注明“40968标书款”,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10.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每天0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11.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30层)。
12. 投标人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liuss@sinosteel.com。
13.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12月5日9 时30分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在开标当日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 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 编:100080
联 系 人:马娟娟、刘姗姗、陈俊
联 系 电 话:010-62688223、62688248、62688251
传 真:010-62688250
开 户 名 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帐 号: -人民币:3350 5603 7575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1月16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