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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
  • 索  引  号 :00A02-00000-2010-00017
  • 发布机关 :新闻出版总署
  • 名        称 :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申报公告
  • 文        号 :
  •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信息
  • 发布日期 :2010-10-14
  • 主  题  词 :新闻出版 数字 复合出版 申报公告

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申报公告

2010年10月14日[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受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项目单位)委托,就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组织公开申报程序,拟择优筛选项目承担单位。现发布申报公告及申报指南,邀请有意向参与项目研发实施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报单位参与申报。

  1. 项目编号:1041STC40889

  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 申报单位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方控股50%以上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单位(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登记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的股权证明文件【如申报单位企业章程或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股权证明】)。

  (2) 近三年(2007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或有效证明文件)。

  (3)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报。以联合体申报的,联合体各组成单位均须满足以上资质要求,原则上联合体的组成单位数量不得多于3家。

  (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项目申报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承担主要研发实施任务。该联合体协议应当作为申报材料的组成部分,与申报材料其他内容同时递交。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项目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申报无效。

  (5) 申报单位拟用于所申报包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并且具有在软件研发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相关经验(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或学位证、相关经验说明和项目情况介绍)。

  (6) 申报单位须向代理机构购买《项目分包方案及相关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参与申报。

  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4. 申报要求:

  (1) 本项目共分为16个包,申报单位须按包申报,对于本项目任一包,申报单位必须对该包中所有内容进行申报,不得拆分申报。

  (2)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同一包进行申报,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申报。

  (3) 不满足以上要求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5. 获取《项目分包方案及相关文件》:

  本项目申报单位须向代理机构购买《项目分包方案及相关文件》,具体信息如下:

  (1) 购买时间:即日起,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2) 购买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3) 售价:每包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EMS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如汇款购买,汇款单附言处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将汇款单复印件、申报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项目分包方案及相关文件》邮寄给购买单位;

  (4) 申报单位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登记证等)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联合体申报的还须出具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联合体协议。

  6. 申报受理相关规定:

  (1) 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11月3日9:30(北京时间);

  (2) 申报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3) 申报单位须按《项目分包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及准备相关材料,并派专人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递交至申报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项目申报书恕不接受。本项目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等其他形式提交的项目申报书。

  (4) 本项目将在申报截止时间于申报地点召开项目会议,届时申报单位须派授权代表出席申报项目会议。

  (5) 本项目申报程序和注意事项详见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申报指南。

  7. 申报单位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申报截止时间15日前以加盖公章的传真文件形式发给代理机构,同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huxy@sinosteel.com。在2010年10月19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项目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申报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本项目申报公告、申报指南、项目分包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修改。对申报公告和申报指南内容的修改将以修正公告的形式予以发布,其余修改将以书面澄清文件的形式向所有购买《项目分包方案及相关文件》的申报单位发出。

  8. 本申报公告与本项目申报指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http://www.gapp.gov.cn)及新闻出版报同时发布。公告有效期为自2010年10月14日起至2010年11月3日止。

  项 目 单 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负 责 机 构:重大科技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

  邮 编:100052

  联 系 人:王海涛、胡海峰、李欣

  联 系 电 话:010-83138405、83138406

  代 理 机 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 编:100080

  联 系 人:胡熙尧、张静

  联 系 电 话:010-62688246、62688212、62688251

  传 真:010-62688250

  开 户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账 号:8265 1933 4608 091001

  附件: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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