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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资金信息
专项资金信息
  • 索  引  号 :00A02-00000-2010-00002
  • 发布机关 :财务司
  • 名        称 :新闻出版总署财政部关于印发《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文        号 :
  • 主题分类 :专项资金信息
  • 发布日期 :2010-06-22
  • 主  题  词 :

新闻出版总署财政部关于印发《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0年06月22日[ ]

第三章  资助项目评审、确定和资金拨付


  第十四条  新闻出版总署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拟资助项目和拟资助额度的建议,并报财政部。
  第十五条  项目评审的原则是:
  (一)符合专项资金资助目标,能够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符合实际需要,经济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三)申报单位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和条件;
  (四)以资助出版项目为主,兼顾其他项目。
  第十六条  项目评审组由出版专业、财务专业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
  第十七条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建议,财政部对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审核批准后,将资助项目和专项资金下达省级财政部门,同时抄送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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