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正部级直属机构。截至2009年末,共有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和无线电台管理局等25个二级预算单位;共有行政编制317人、事业编制14,788人;实有在职人员12,996人,离退休人员7141人、其他人员7818人。
二、 2010年收支预算情况
我局2010年收入预算总计744,900.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9,909.4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00.00万元,本年收入713,191.0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60,681.86万元;事业收入191,282.2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10.00万元;其他收入60,916.99万元)。我局2010年支出预算总计744,900.45万元,全部为本年支出(包括:外交492.00万元,科学技术21,247.3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703,411.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803.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47.00万元)。
三、 2010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共计460,681.86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00,330.64万元;2.项目支出360,351.22万元。
四、 支出内容说明
外交科目经费主要用于广电总局有关国际组织会费、举办国际会议等支出。
科学技术科目经费主要用于广电总局所属科研单位的日常运转以及基础设施修缮和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经费主要用于广电总局所属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台等广播影视相关单位日常运转以及宣传事业发展等方面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经费主要用于广电总局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等方面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经费主要用于广电总局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向职工发放的提租补贴以及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购房补贴等方面支出。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10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1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