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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
  • 索  引  号 :00A13-00000-2015-00018
  • 发布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名        称 :关于做好2015年度新闻出版单位经济、会计 印刷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新广人教〔2015〕199号
  • 主题分类 :职称评审
  • 发布日期 :2015-05-25
  • 主  题  词 :2015 新闻出版单位经济、会计、印刷工程专业 高级评审

关于做好2015年度新闻出版单位经济、会计
印刷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5年05月25日[ ]

新广人教〔2015〕199号

  

有关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职改)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业集团(总公司)人事(职改)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印刷集团总公司人事(职改)部门,总局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新闻出版印刷及相关单位经济、会计、印刷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参评人员

  在新闻、出版、印刷及相关单位现职岗位从事经济、会计、印刷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外语水平

  职称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达到B级45分以上(含45分);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至2015年6月30日,工龄满30年或从事经济、会计、印刷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5年。

  2.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博士学位。

  4.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或作为访问学者由国家派出留学半年以上。

  5.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高级(A级)考试。

  6.参加TOEFL(托福)考试、IELTS(雅思)考试或GRE(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取得分数超过该考试满分50%以上。

  7.出版过外文专着、译着,并经两位在职译审审定或经国家外文翻译机构认定具有较高外语翻译水平。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

  45周岁以上申报人员必须参加B级水平考试(四个模块: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45周岁以下申报人员必须参加A级水平考试(六个模块: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⑤PowerPoint,⑥Access),已取得B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加考所缺的两个模块;或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 参加全国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计算机水平考试,取得本通知要求的相应模块合格证书。

  2. 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 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4. 取得博士学位。
   (四)学历及任职年限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应工作满5年。

  2.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应工作满2年。

  3.具有其他专业中级职称调入新闻出版单位,取得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应工作满3年,且与原专业中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4.具有其他专业副高级职称调入新闻出版单位,从事相应工作满1年(转评)。

  (注:学历均指国民教育系列,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五)论文论着

  申报人员需提交经济(或财会、印刷技术)专业论文2篇,或提交经济(或财会、印刷技术)专业论着1部。(注:申报人必须为论文第一作者,合作的论着本人独立撰写内容须超过3万字)。

  提交的论着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行的,论文必须是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报纸上发表的,出版(发表)时间截至2015年6月30日。学位论文和任现职以前发表的论文论着不能作为参评的论文论着。

  (六)破格条件要求

  在经济、会计、印刷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着,经单位考核认为达到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可放宽学历要求和任职年限要求。破格申报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专学历,且主持过一个单位的财务、经济或印刷工程部门的工作,近三年连续考核优秀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有关奖项的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2.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主管部门近2年内引进到新闻、出版单位从事经济、会计、印刷工程专业技术工作,能胜任专业工作的优秀人才,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工作年限人员职称情况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七)不得申报人员

  近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申报: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

  2. 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

  3. 在重大责任事故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 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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