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广电总局人事司向总局直属各单位发出《关于开展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局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要求,现将开展总局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应在总局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数额内,一般实行评聘合一的管理办法;企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可选择评聘合一或评聘分开的管理办法。
二、专业工龄截止时间:2010年7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之前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数,可计入2010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空额统一使用。
三、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作项目 | 责任单位 |
1 | 10月下旬 | 布置工作 | 人事司 |
2 | 11月30日前 | 向人事司报批评委会组成人选 | 各系列评委会人选组建单位 |
3 | 11月30日前 | 前向各相关评委会报送评审材料 | 直属各单位 |
4 | 12月30日前 | 组织职称评审 | 各系列评委会组建单位
|
5 | 12月30日前 | 将评审结果通知申报人所在单位 | 各系列评委会在单位组建单位 |
6 | 2011年1月15日前 | 在本单位范围内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 直属各有关单位
|
7 | 2011年1月20日前 | 将评审结果及公示情况报人事司确认 | 报直属各有关单位 |
8 | 2011年1月31日前 | 完成复审并印发评审结果确认通知 | 人事司
|
四、总局内部委托代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征得人事司同意。需委托系统外单位代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人事司审核同意后出具委托代评函。
五、所有高级职称的评审结果,均由总局人事司统一确认。
六、评审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本通知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表格均可从总局政府网站“广电职业”栏目的“最新消息”中下载,
总局政府网站网址:www.chinasarft.gov.cn。
附件: 1.2010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2.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表 3.推荐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情况 4.职称外语情况说明 5.职称论文、着作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