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厅联〔2013〕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版权)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署直各单位、署管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行业干部素质和能力,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新闻出版人才队伍,规范有序地开展2013年新闻出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一、做好岗位培训调训学员选派工作
对新闻出版单位领导干部实施岗位培训,是新闻出版总署在全行业实行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新闻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在新闻出版行业实施干部调训制度的通知》(新出厅字〔2006〕136号)的要求及年度调训任务(见附件2、3)落实到人,提前做好新任职的出版单位领导干部和5年内未参加岗位培训人员的选派工作安排,并于3月8日前将年度参加调训人员的名单报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报名表见附件4),确保《计划》全面实施。
二、做好重点专题培训推荐和组织工作
重点专题培训是为适应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提升新闻出版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技能水平而组织的培训。有关新闻出版单位要根据培训专题,优先安排新闻出版领军人才和业务骨干参训,做好参训学员的推荐、报名工作。各施教单位要提前做好培训组织准备工作,确保计划保质保量实施。
三、精心组织开展本地岗位培训工作
根据岗位培训由新闻出版总署和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两级组织实施的原则,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要做好本地区出版社编辑室主任、期刊主编、省级书刊定点印刷企业厂长、新华书店地(市)和县店经理及科技期刊负责人等其他岗位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加强对本地岗位培训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并将本省(区、市)2013年新闻出版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抄报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
四、做好业务培训组织和推荐工作
要结合本地新闻出版单位实际需要,做好2013年业务培训的组织和推荐工作,业务培训学时要计入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学时,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本地区、本单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的情况报送至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新闻出版总署2013年专项业务培训计划》另行印发。
附件:1.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国家版权局办公厅
201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