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署直各单位,署管各行业协会,机关各司(厅、办):
为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以高层次、高技术人才为重点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新闻出版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现将2010年新闻出版专项业务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把专项业务培训作为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地新闻出版单位的实际需要,做好2010年业务培训的总体安排,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二、各办班单位要严格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业务培训管理暂行规定》(新出联[2004]9号)的要求,加强对业务培训的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在办班前须将教学方案及拟印发的办班通知送我司审核备案,收费标准须报物价部门审核,报总署财务司备案,不得乱收费。因特殊需要,在计划外举办全国性的培训班,须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