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受理机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866
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6098715
传真号码:86098721
电子邮箱:zfgkgappgov@126.com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总局政府网站(http://www.sapprft.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并填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内容填写完整明确的《申请表》通过传真、当面和信函的方式提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电子邮件。申请人将内容填写明确完整的《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提交申请。
3.在线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总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在线提交系统提出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内容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部门的,将告知申请人该部门的名称或者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办公厅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进行办理;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办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办理效率,方便申请人尽快获取所需信息,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