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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影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
2016-03-29   来源:      [ ]

  一、受理申请的机构

  名称:总局办公厅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编:100866)

  电子邮箱:gdzjxxgk@chinasarft.gov.cn

  电话:010-86096801

  传真:010-86093460

  办公时间:9:0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和办理程序

  申请人应当填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在总局政府网站下载或来电来函索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收到申请表后,总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将进行统一登记处理,并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须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附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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