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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
2016-05-27   来源:      [ ]

2016年,总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按照国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加大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覆盖面

(一)推进决策公开。加强规章等修订过程中的意见征集。对涉及面广、行业关注度高的政策在出台前,通过总局政府网站和相关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及时公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工作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公开实施的方案、措施等信息。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在总局政府网站及时、准确转发中国政府网站有关重大活动报道,对重点工作专题开设专题链接等。

(三)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制定、修订的行政审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及解读。在总局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的具体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审批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信息。

(四)加强行业监管信息公开。公开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依据。及时公布重大处罚决定、通告、通知,及时公开曝光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加强行政监管力度。及时公开违规广告名称、公布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及违规企业的处罚情况;公开打击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等重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公开违纪违规报刊单位等名录、记者证注销公告等信息;公开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信息,向社会通报违法违规企业查处情况;公开进口音像制品专项市场检查及行政处罚信息。国家版权局将制定有关工作要点,对全国版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同时,创新工作手段,将在公共监管方面于每季度公布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对名单内的作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

(五)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整合后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府网站实现了统一页面入口、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平台管理,进一步提升网站政务公开、在线咨询、网上在线办理功能。报刊查询、出版单位查询、《播出机构名录》等各类名录信息查询等数据库查询内容更加丰富且保持动态更新。完善“电影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推进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实现电影变更片名、变更出品单位、聘请境外演职人员等业务网络办理;建立网上境外影视剧引进信息统一登记平台;加强中国记者网升级改造,即将上线的“中国新闻记者证申报系统”,将新闻记者证核发事项全部改为电子材料申请,进一步简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为行业和社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拓展公开范围,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重要政策发展规划计划的公开。对总局出台的重大政策,发展规划、计划等信息,如“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及规划项目清单、2016年“原动力”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有关信息、图书版权输出普遍奖励计划等信息,及时在总局政府网站及主要媒体公开。

(二)推进重点项目工程信息公开。公开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项目入库情况,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审核和考察结束后,及时公开考察结果;将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丝路书香工程重点翻译资助项目申报通知、评审结果进行公开和公示。及时公开重大科技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信息和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等有关信息。

(三)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要求,公开总局2016年部门预算、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有关信息;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对招标公告、中标或成交结果、变更公告、采购合同和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公示;及时公开2016年度国家古籍整理出版专项经费拟资助项目、2016年度国家古籍整理出版专项经费资助项目评审结果等信息;公开少儿节目精品及国产动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结果;公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工作信息,包括项目设置、资金金额、申请主体、申请条件、工作程序和评审办法等,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四)加强行业统计数据信息公开。推进新闻出版行业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年度《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摘要)》《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公开出版发行《中国新闻出版统计资料汇编》等统计资料。全国着作权登记信息统计完成之后,在国家版权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全民阅读、民文出版工作、农家书屋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等重点惠民工程建设进展信息;完善中国农家书屋网建设,加强农家书屋宣传,促进各地经验交流;公开推进绿色印刷实施、建设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有关情况;公开实体书店建设相关政策信息。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公开。梳理中央联系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各项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高校毕业生接收管理等工作的工作规程、权力明晰表,将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环节工作内容纳入总局政务公开范围,公开考试公告、大纲、报名要求、报名方式、个人成绩、领取合格证方式等信息。通过总局政府网站等多渠道公开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三、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重要政策出台后,做好解读公开预案,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在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相应的解读材料。对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则通过新闻发布、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及时进行解读,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二)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注重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公众对部门工作的关切和意见反映,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及时说明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和处置结果等。

(三)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注重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的优势,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发布重要动态信息,解读重大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对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安排媒体发布,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通气会,做好发布解读工作。除在总局政府网站开设专题、专栏进行深度公开、解读外,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的传播特点,适时开展专题访谈、政策解读等活动,确保信息发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读性。

四、完善制度机制,保障公开实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机关各部门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明确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司领导,确定一名处级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工作联系人,确保工作开展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高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

(三)建立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对工作存在问题的不得参加评奖评优评先。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

五、加强平台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总局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针对总局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制作专题专栏,全面、集中、准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总局政府网站与政务微博微信联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努力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相关业务数据库建设,提升网站数据应用能力。目前,总局政府网站可为公众提供连续型电子期刊查询、发行机构查询、电影电视剧动画片拍摄制作备案查询等14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务数据查询,以及书号实名申领系统、图书选题上报系统、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等16项在线办事服务。在此基础上,总局将继续做好网站各数据系统的技术保障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及时更新系统数据,为公众提供准确、最新的数据查询服务。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办公厅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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