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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从京外调配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情况自查活动的通知
2010-03-24   来源:      [ ]
  3月18日,广电总局人事司向总局直属各单位人事部门发出《关于开展从京外调配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情况自查活动的通知》,通知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从京外调配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管理水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于3-5月间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在京中央企业从京外调配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为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决定在总局范围内开展从京外调配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情况自查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本次自查活动的范围包括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调配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接收等三项工作。围绕《关于印发从京外调配人员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7号)和《从京外调配人员审批备案工作规范》、《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规范》的贯彻执行,重点检查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各单位从京外调配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情况。
  (二)从京外调配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接收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尤其是各层各级审批程序是否健全,对照档案审核各类证明材料的要求和“承办人-处长”的两级材料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此外,在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方面,还应检查“人选确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的制度是否得到执行。
  (三)2007-2009年因工作需要、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调(迁)入人员审批备案材料和高校毕业生接收落户材料的归档情况。
  (四)2007-2009年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入人员的在岗及发挥作用、接收高校毕业生(包括京内、京外生源)的在岗情况。要在认真核查工资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基础上,对调入和接收人员的在岗和流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见附件1、2)。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此次检查活动作为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与手段,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细致地做好自查工作。
  (二)自查结束后,请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6日前报送人事司专业干部处。材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自查报告。围绕自查的四个方面重点内容,对照政策要求,对本单位2007-2009年的从京外调配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研究提出下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二是填报相关表格(附件1-3),相关数据应在认真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填写。各单位制定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或办法一并报送。
  (三)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随机选取一定数量单位进行工作抽查,请各单位予以配合。
  (四)附件中的相关表格可从总局政府网站“广电职业”栏目的“最新消息”中下载,总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hinasarft.gov.cn/


  附件:1、2007-2009年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入人员在岗情况统计表
     2、2007-2009年接收高校毕业生在岗情况统计表
     3、自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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