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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文分离与现代民族国家:“白话文”的历史误会及其意义(下)
2017-01-12   来源:      [ ]

中国晚清的言文一致运动,可以直接追溯到日本的明治维新。但晚清的改革家似乎没有意识到,日本的言文一致运动,目的在于废除汉字,其理论依据来自西方的语音中心论:通过采用具有经济性、准确性和平等性等内在特质的拼音文字,他们终于如愿以偿地发现了长期被汉字所遮蔽的大和民族的真实声音和缺失的主体性,尽管汉字从来都没有强加一套固定的语音系统。

回到晚清的历史语境,我们却基本上找不到语音中心说的本土版本或对应理论,而清帝国的构造逻辑也不同于现代民族国家的构造逻辑,它的凝聚力来自书写,而非口语,因此也很少看到将语音本质化的做法。与语音优越论不同,在中国历代的理论话语中,关于文字和书写能否达意的辩论,也往往同时构成了对语言和声音的质问,而不是通过怀疑书写来肯定口语。恰恰相反,由于共享同一个文字系统,汉字的使用者获得了这个文化共同体的成员身份,不仅通过阅读进入历史与文学,还由于书写实践,而在一个世俗的文化中,找到了通往“不朽”的“神圣”之途。这是一个由字符而非声音所构成的“文明”共同体。正因为汉字并非声音的载体或媒介,它丰沛的意义感也不可能被拼音字母所取代。

由于帝国幅员广阔,口语也势必与地域密不可分。方言的问题相当复杂,甚至连这个定义本身也值得推敲。语言学家通常认为dialects(方言)意味着相互可以听懂的地方语音,但这不大符合中国的情况。因此他们建议使用topolects,甚至languages,来描述这些地域语系,不仅限于语音的不同,还涉及词汇语法等方面的差异。但更麻烦的是,甚至在同一个地方音系内部,有时也无法有效沟通。如此多元的地方音系,与现代意义上的族群、宗教、文化的区域分界线,并不总是相互重合的,而是彼此交错,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同样,行政区划与语系区域也未必一致。但无论如何,帝国的体制为内部语言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提供了一个更具包容性的框架,这是现代欧洲式的民族国家所无法相比的。而正是因为帝国内部各种关系和边界交错叠加,以其中任何一个因素为标准来建构更具内在同质性的政治共同体,也都不易做到。

回到雍正上述有关地方治理的顾虑,我们不禁要问:在他三令五申的背后,是否已经透露了帝国治理的新的隐患和挑战?以方音为标志的地方性是否会形成帝国内部的离心力,甚至由地方认同发展出地方自治的可能性?

晚清的内外交困的确导致了此后军阀割据的局面,据孔飞力的研究,这与太平天国时期乡绅及其地方组织的军事化直接相关。但就大部分地区而言,仅凭口语建构地方意识,似乎还不足以产生身份政治的诉求。乡音固然与个人的归属意识分不开,也可以用来表示家乡的骄傲,以及广义的地缘关系,但它的地方性主要体现为生态关系,而不暗含生物学的意义。一个人只是由于出生在某地而说当地的方言,他与方言的关系,是偶然的、外在的。因此,在说到方言口语时,人们通常并没有诉诸“母语”这样人格化的表述,或将方言口语视为确认自我身份的依据,当然也不会以语音为基础,自发地产生出现代个人主体性、种族意识和民族国家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五四白话文运动无论采取了怎样激烈的反传统立场,仍是以帝国的历史条件和文化传统为起点的。


三、白话文运动与汉字拼音化


说到白话文运动,不免会想到近现代语言文字改革的另一大持续性事件,即废除汉字的拼音化运动。或许有人会认为它们目标不同,甚至南辕北辙,至少白话文仍然是汉字书写。这两个运动之间的关系,究竟应该怎样理解?

与当时许多激进和未必激进的知识分子一样,胡适也曾经热烈赞成汉字拼音化。实际上,他把方言文学当作白话文学来鼓吹时,就极力推崇徐志摩用汉字拼写吴语。尽管徐志摩的吴语诗保留了汉字的字符(script),但把汉字当声符来用,岂不等于是废除了汉字的书写系统吗?这跟用罗马字母拼写方言口语,有什么两样?不过殊途同归罢了。

胡适究竟怎样理解白话文(或国语文学)与拼音文字的关系?一九三六年,胡适在回复周作人的一封信中写到汉字拼音化的困难:

我们的疆域大,方言多,虽然各地的识字人都看得懂用北京话写的《红楼梦》《儿女英雄传》,然而各地的人读音不同。全靠那汉字符号做一种公共符号。例如,“我来了三天了”一句话,……用汉字写出来,全国都可通行;若拼成了字母文字,这句话就可以成为几十种不同的文字,彼此反不能交通了。当然我们希望将来我们能做到全国的人都能认识一种公同的音标文字。但在这个我们的国家疆土被分割侵占的时候,我十分赞成你的主张,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国语、汉字、国语文这三样东西”来做联络整个民族的感情思想的工具。这三件其实只是“用汉字写国语的国语文”一件东西。这确是今日联络全国南北东西和海内海外的中国民族的唯一工具 。

胡适一生想法多变,到了此刻,该暗自庆幸了吧,但也不免有些后怕。时值日本入侵的危急关头,周作人提醒大家,汉字能起到维系民族意识的作用,而这已变成了迫在眉睫的问题。尽管“中国民族”(中华民族)本身是一个合成的共同体,与构成现代欧洲国家基础的单一性民族还不能混为一谈,但废除汉字的拼音化运动的后果却并非没有先例,那就是像越南和韩国那样,失去了直接阅读自身历史的语言文字能力,并相应地制造了难以愈合的文化断裂,不再可能通过以文字为媒介的历史文化遗产来定义自我并建立自我的主体性。而在语音尚未在全国范围内达成高度一致的情形下,推动拼音化的结果,又势必导致文字交流的阻隔和国家内部的分裂。因此,无论是就时间还是空间而言,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都将难以维系。胡适似乎终于有些明白了,但又不太明白。尽管他认为此后二十年的方向是提倡白话文,却始终希望“音标文字在那不很辽远的将来能够替代了那方块的汉字做中国四万万人的教育工具和文学工具”。

若依照欧洲现代民族国家的演进模式,所谓汉字书写的拼音化或拉丁化与地方口语化(vernacularization)的结果一样,都是从帝国中分裂出为数不同的、单一性的民族国家,也就是根据拼音文字的语音中心论的逻辑,构造出全新的个人主体意识与国族认同,尽管直到十九世纪,语言才真正成为推动欧洲现代民族国家形成发展的重要动力。需要说明的是,在欧洲的拼音文字中,所谓vernacularization就是拼写地方性口语,但推行到表意文字的汉语书写中,就分化成了白话文与拼音化这两个运动。所以,按照胡适的理解,用汉字书写的白话文和废除汉字的“音标文字”并不相互矛盾,而是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它们分别构成了同一个文字进化过程中的前后两个阶段:白话文是必要的过渡阶段,为的是走向拼音文字的终极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胡适为白话文到拼音文字的发展设置了一个必要的前提:首先建立一个标准国语,并以此为语音基础来发展拼音文字,就可以避免拼音文字造成的巴尔干化的四分五裂、各自为政的局面。但这样做显然又背离了现代欧洲以文字拼写地方口语的方向。在这方面,胡适的意见更接近当时主张罗马化的一派,希望凭借政府的支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用罗马字母拼写标准国语的文字改革。这也就是上文所说的本末倒置的言文一致,以书写来统一语音;与拉丁化的支持者致力于拼写各地方言口语,在取向上恰好相反。但拉丁化的前景,胡适也并非毫无察觉,那便是他信中写到的情形:同一句话,若是按照各地的方音拼写出来,就变成了几十种文字,彼此之间反而不能沟通了。而这正是现代欧洲文字口语化、地方化的必然产物。

那么,为什么必须最终废弃汉字呢?这类主张大多来自实用说和工具论的考虑,以为汉字难读难写,无法普及。因此,从自上而下的启蒙、开启民智、便利打字印刷和国家动员、改进上通下达的信息交流,一直到国家管理的现代化等,似乎无不有赖于汉字拼音化——这是一个在现代化的前提下展开的悖论式的民族国家论述:唯有彻底的改革,包括文字改革,才能确保中国自立于二十世纪的世界民族之林,尽管这一改革同时又否定了中国之所以成其为民族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

除此之外,废除汉字的拼音化主张还有更具普世主义的号召力,尤其是在平等主义的诉求上,比白话文走得更远。在左翼知识分子眼中,劳苦大众被剥夺了接受教育的权利并因此沦落到被统治的地步,这笔账至少有一部分要算在“繁难”的汉字头上。而对于更为激进的反传统主义者来说,废掉汉字,既可以一劳永逸地免除大众为传统糟粕所毒害,还为他们的自我表达提供了方便的工具,从而把下层民众的真实声音拼写成可供阅读的文字。至少拉丁派是这样说的,而这一点似乎可以接上语音中心论了,只不过这里伴随语音中心论而来的,与其说是民族国家认同,倒不如说是阶级意识的建构。但拉丁化也好,罗马化也罢,废除汉字的拼音文字说起来好听,一旦落实到文学创作上,却都乏善可陈。所谓自我表达,不过说说罢了,难以为继。

或许也可以说,胡适只是借用了vernacular这一具有合法性的现代西方话语,来应对二十世纪初期的历史情境。他的真实想法未必就是为了实现现代欧洲意义上的文字书写的口语化或地方化,当然更不是为了把帝国分割成不同的单一的民族国家,而是在清帝国的空间构架中,实现从帝国向民族国家的转型。

的确,胡适通过白话文来建立国语的主张,无论听上去如何激进,依旧以维系帝国版图为前提。而如前所述,他极力提倡的白话文,虽然号称语体文和“活的文字”,但实际上还是出自业已存在的书写系统,并沿袭了书写中心论的帝国传统,因而跟口语没有直接关系。即便是赞同最终废除汉字,胡适也仍然坚持以配合标准国语书写的语音系统为依据来实施拼音化。不过,他的反传统姿态也并非徒有虚名。他把白话文的书写传统奉为文学史的主流,而这正是以牺牲文言文这一更为悠久而庞大的书写传统为代价的。而转向拼音化,更是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放弃以汉字为载体的文化传统,同时也把语音的问题摆上了桌面。这样一来,从传统帝国沿袭而来的空间框架,就变成了一个被抽空历史文化媒介和内在连续性的空壳,并因此失去了继续存在的理由。它无法为自身提供合法性的辩护。

在二十世纪上半叶中国的历史情境中,伴随着现代欧洲的地方口语化而来的民族国家论述,一旦落实到白话文运动和汉字拼音化运动,都在有意无意之间,或者打了折扣,或者阴差阳错,半途而废,而没有走到它的逻辑终点。从结果来看,可以说是歪打正着,多少有些侥幸。然而,在个人、国家、种族、宗教、文化认同日益分裂冲突的时代,在全球性的民族国家主义甚嚣尘上的时刻,回顾这一段从帝国到民族国家的“特殊”道路,又何尝不具有普遍性的意义?重要的是,它实现了一种被现代欧洲经验所排斥掉的历史可能性,也暗含了一个有待思考的、具有内在价值意义的规范性(normative)模式。因此,需要提出的问题恰恰是:中国过去的百年经验,对于我们观察和理解世界历史和当下现实,究竟有何贡献,意义何在?也许有人会说,即便今天的中国也仍然不是一个欧洲意义上的“典型的”现代民族国家,它从帝国向民族国家的转型过程尚未完成,而与之伴随的语言文字革命也还有待展开。但反观西方的现代民族国家,时至今日,仍在重建欧洲共同体的路上挣扎踟蹰,求之不得,而又欲罢不能,不禁令人有了时光倒错之感,并且心生疑问:究竟什么是典型,什么成为例外,谁的历史经验可以上升抽象为普遍的模式,而谁的历史历程却变成了“特殊”的道路?说到底,是谁走了一条历史的弯路或岔路?我们或许不应该对过去提出另类假设,可是又有谁能打包票说,只有欧洲式的现代民族国家才是唯一的正路,或像我们过去常说的那样,是所谓“历史必由之路”?


来源:《读书》2016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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