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广电总局科技司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发出《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广播电视入网设备器材年检工作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总局第25号令)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发技字[2005]368号)的要求,总局即日起开展2010年度广播电视入网设备器材年检工作。请按照总局2010年度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情况年检表(以下简称“年检表”)的要求,对所辖区域内获得总局入网认定证书企业单位的产品设备进行年度检查,填写“年检表”,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其中年检不合格和未参加年检的企业及产品设备的年检表上报总局科技司(合格的不用报),同时请将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zhangcaifen@chinasarft.gov.cn。“年检表”可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站:
http://www.chinasarft.gov.cn/ 下载中心下载。
联 系 人:张彩芬 盛志凡
联系电话:010-86092942 86092138
附件:2010年度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情况年检表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