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审批事项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资本结构、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审批
设定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许可条件

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数量限制
许可程序

由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出版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出版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

许可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一、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变更名称

1、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请示文件;详细说明

2、申请单位报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详细说明

3、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文件;

4、《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变更登记项目申请表》;

5、申请单位的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事业单位不提供);详细说明

7、《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变更业务范围

1、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请示文件;详细说明

2、申请单位报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详细说明

3、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文件;

4、《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变更登记项目申请表》;

5、《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变更资本结构

1、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请示文件;详细说明

2、申请单位报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详细说明

3、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文件;

4、《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变更登记项目申请表》;

5、拟新增投资者的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机关法人证明文件);

6、《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变更主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变更名称

1、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请示文件;详细说明

2、申请单位报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加盖公章);详细说明

3、主办单位变更名称批准文件复印件;

4、主办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机关法人证明文件);

5、《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  主办单位主体变更

1、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请示文件;详细说明

2、申请单位报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详细说明

3、拟任主办单位同意文件;

4、主管单位同意文件

5、原主办单位同意文件;

6、拟任主办单位的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机关法人证明文件;多家主办单位的,需提供全部主办单位的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7、拟任主办单位同申请单位之间的隶属关系或出资关系的证明材料;

8、《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五、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变更主管单位

(一)主管单位变更名称

1、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请示文件;详细说明

2、申请单位报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加盖公章);详细说明

3、主管单位变更名称批准文件复印件;

4、主管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机关法人证明文件);

5、《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  主办单位主体变更

1、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请示文件;详细说明

2、申请单位报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详细说明

3、主办单位同意文件;

4、拟任主管单位同意文件

5、原主管单位同意文件;

6、拟任主管单位的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机关法人证明文件);

7、拟任主管单位同主办单位之间的隶属关系或出资关系的证明材料;

8、《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书格式文本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传媒监管局:010-83138956、83138957、83138970 传真:010-83138440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00 
办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更多资讯请登录
旧站回顾:广电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