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期刊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具有国内统一连续性出版物号的合法期刊。
2.备案文章的题材、内容符合期刊办刊宗旨和业务范围。
3.备案文章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
中央在京的期刊出版单位由期刊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
地方期刊出版单位由其主管单位报经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
一、中央在京期刊出版单位办理期刊重大选题备案手续
1.期刊主管单位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请示文件;详细说明
2.备案稿件(2份)。详细说明
二、地方期刊出版单位办理期刊重大选题备案手续
1.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请示文件;详细说明
2.备案稿件(2份)。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