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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治事例发布
2015-01-13   来源:      [ ]

1月8日,由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的2014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治事例发布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传媒大学举行。

这十大事例由来自高校、科研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媒体的传媒法专家学者及资深人士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出,分别是:腾讯公司诉奇虎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关联诉讼终审判决作出;世界奢侈品协会诉《南方周末》和《新京报》侵害名誉权案一审判决作出;中央成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21世纪传媒公司涉嫌敲诈勒索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琼瑶诉于正等侵犯着作权案一审判决作出。

  据了解,这次评选分为推荐、初选、决选三个阶段。在推荐阶段,主办方共收集到传媒法治事例860个,筛选出51个候选事例,交由评审委员会投票选出20个入围事例。随后,召开了评审委员会会议,对20个入围事例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了2014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治事例。

  在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10余家单位的2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这十大事例进行了精彩点评和热烈讨论。专家们普遍认为,这十大事例对于真实记录2014年度中国传媒法治的进展情况,推动中国传媒法治进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者:邹韧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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