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广播影视综合执法培训班上的讲话
(2014年9月25日)
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不到两年时间里,我们国家一个最显着的变化是法治建设的力度空前加大。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中国的整体战略布局,翻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无法可依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的历史帷幕下,当代中国法治建设领域的主要矛盾,已经集中在法律的实施上。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宪法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这些论述直面现实,切中要害,对指导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依法行政、综合执法的工作全局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持不懈地抓好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工作,把依法行政和综合执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有法不行,与无法同”。必须正确认识执法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立法是法治建设的前提和条件,执法则是法治目标的实现手段。制度一经形成,就必须不言而信,严格遵守;法律一旦制定,就必须树立权威,有效实施。要把执法工作放到法治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完善立法与严格执法并重,用严格的执行保证法律制度的实际效果,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法律实施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防止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等问题反弹。
“令不虚行”、“法贵必行”。必须切实履行法治建设新时期执法工作的职责任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一要全面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强化市场监管;二要改革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着力提高执法效率;三要坚持依法行政,大力规范执法行为;四要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相配合、处置和疏导并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细化执法流程,保障程序公正。同时,推进监管信息化、现代化,提高科学执法水平;五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保障措施,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通过大家有效的工作,把纸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
切忌“诵法而不知义,附势而不知法”。必须真正做到精通法律、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执法机关特别是工作在一线的执法人员,要努力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既要学深学透法律的实体内容,做到正确解释、正确运用;也要了解熟悉执法程序,实现程序正义、形式正义。特别要看到,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新事物不断涌现,由此诞生出来一些新的法律制度,只有理解掌握其立法宗旨、具体内容,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有关部门要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做好立法解释工作,保障法律实施。特别要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法律实施和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执法机关更要积极主动,严格遵从法律规范,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避免法律适用不当。同时,要注重加大制度执行的检查督导和纠错力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追究责任,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打擦边球、搞变通,更不允许“看人执法”、以权谋私,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
总局党组尤其是蔡赴朝部长一直高度重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执法工作。去年底到今年初,在蔡赴朝部长的指示下,总局政策法制司专门就广播影视综合执法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调研,对广播影视执法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摸底。总局还组织力量编印了《广播影视行政执法实用手册(2014年版)》,向全国广播影视执法人员免费赠送。这次的广播影视综合执法培训班将由电影局、传媒司、网络司、科技司、国际司等业务司局及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就广播影视管理和执法重点领域进行讲解,还邀请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及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同志介绍广播影视执法和审判实务。希望这样的课程安排和设计能让大家学有所获。
同志们,今明两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和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着力培育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