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单位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审批,由申请单位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
1.申请单位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请示文件;详细说明
2.申请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详细说明
3.其他需要的证明文件。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