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进一步规范农村电影放映工作
日前,重庆市再次就农村电影放映工作作出规范性要求。一是规范场次统计标准。规定重庆市惠民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购买的全市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农村中小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观看的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及农民工专场电影,每一场次为1部故事片或1部长科教片(90-120分钟)或3-5部短科教片。二是规范放映经费补贴标准,明确资金用途和使用标准。三是规范经费拨付程序,严把公示监督关、初审关、数字监控核对关。四是规范放映队伍。从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的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数字放映设备上岗操作资格证。五是规范放映内容。凡放映非正规渠道节目或盗版节目的一律不享受场次补贴;放映员一年内两次放映非正规渠道节目,取消放映员资格;放映主体一年内发生放映非正规渠道节目两起或以上,取消评选先进资格,每一次扣除当年100场次监督检查费和宣传组织费,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文化行政执法总队或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