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全国“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规划》,陕西省广电局印发了全省“十二五”村村通工程“盲村”建设实施办法。
《办法》提出,争取“十二五”“盲村”建设任务3年完成,即到2013年底基本实现全省12282个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和新通电“盲村”村村通广播电视。资金来源由中央、省、市三级筹措,对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地区县所需建设资金,按国家、省、市1:1:1比例筹措,对省贫县所需建设资金,由省、市两级政府按1:1比例负责解决,对非贫困县所需建设资金,由各级市政府负责解决。“十二五”期间,省级政府共需投资3280.95万元,市级政府共需投资7415.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