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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扎实推进“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验收工作
2011-06-09   来源:      [ ]

  “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后,各省(区、市)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本省(区、市)验收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本省(区、市)验收工作。截至目前,各省(区、市)已基本完成工程省级验收工作,河北、山西、云南、重庆、河南、宁夏、天津、山东、浙江、广东、湖北、海南、黑龙江、安徽、青海、内蒙古、新疆等17个省(区、市)和黑龙江农垦总局报送了工程验收报告。
  各地工程验收首先由各建设任务县(市、区)全面自验合格后,再由市(州、地)抽查验收,最后由省发改和广电部门联合组织省级验收。各省(区、市)都按照国家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了工程验收办法,成立了由发改、广电部门联合组成的验收工作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实地走访等形式,就建设任务完成、建设标准和质量、建设及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对工程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并通过当地媒体公示了验收合格的行政村和自然村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山东省在完成工程验收工作后,主管副省长还专门带队深入农村实地检查工程建设,了解农户对“村村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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