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电视剧片审查受理单
流水号:
剧名 | |||
申请事项 | □新申请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已获得电视剧发行许可申请剧名、集数、播出范围等变更 □已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申请复审 | ||
申报机构信息 | 名 称 | ||
地 址 | |||
联系人信息 | 姓 名 | ||
电 话 | |||
传 真 | |||
地 址 | |||
受理时间 | 年 月 日 | 承诺办 结时限 | 在50个工作日办结(其中办理过程中所需的总局电视剧审查委员会审查时间为30个工作日。经审查需要修改的,由受理机关在上述时限内告知审查意见,送审机构应当在修改后重新送审,审批时限自重新送审受理之日起重新计算。) |
初次受理时间 | 年 月 日 | ||
审批编号 | 批件发 放方式 | ||
受理机构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 | ||
联系电话 | 010-86093631 |
(申请人凭本受理单及申报机构委托书或介绍信领取审批结果)
(受理机构)盖章:
行政许可法规定:
第31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第78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和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电子政务平台:http://dsj.chinasarft.gov.cn
附件下载:受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