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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版权管理工作情况
2017-10-17 [  ]

  十八大以来,版权管理司在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相关单位、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版权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版权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版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版权社会服务体系不断成熟,版权国际地位不断提升,版权公众意识显着提高,为推动我国文化繁荣、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侵权盗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版权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加强版权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损害公众利益的侵权盗版行为,保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智力成果的创造与传播,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智力创新、经济发展与文化繁荣,是我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十八大来,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始终把打击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盗版行为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有效地打击了各种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盗版行为,为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以及版权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环境保障。一是多部门分工合作、互相配合、联合行动的执法机制日趋成熟。积极加强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扫黄打非、通信管理、互联网信息管理、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的协作,推动版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逐步形成了以版权部门为平台,多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格局,有效维护了版权市场秩序。二是版权重点监管不断加强。十八大以来,不断建设完善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加强版权监管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开展春晚、国产电影专项保护,对“央视2016春晚”、《湄公河行动》等国产优秀电影的网络传播进行专项保护。持续对20家大中型视频网站进行版权重点监管,要求主动下线授权到期和无授权文件的影视剧,进一步完善公示、约谈、警示制度,推动权利人方与网络服务商建立版权保护合作机制,公布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23批。

  (二)专项治理成效显着。一是认真落实“双打”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按照国务院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十八大以来,国家版权局把日常监管与“双打”专项行动相结合,标本兼治,整体推进。全国各地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办案件15788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近2000件。二是开展互联网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自2005年开始,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连续十二年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进行重点治理,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十八大以来,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各地版权行政执法部门相继查处了快播播放器侵权案、射手网字幕组侵权案等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共查处案件2000余起,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1000余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两百多件,网络侵权盗版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显着

  (一)政府机关全部实现软件正版化。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政府机关、市县级政府机关分别于2011年5月、2012年6月、2013年12月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2011-2016年,各级政府机关共采购操作系统、办公和杀毒软件834.71万套,采购金额47.56亿元。

  (二)初步建立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长效工作机制。2013年8月,国务院专门出台了《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检查、考核监督、年度报告等逐步常态化。截至2016年底,20个省(区、市)出台了《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办法》。

  (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新进展。中央企业、大中型金融机构、大中型新闻出版行业企业基本实现软件正版化。截至2016年底,全国累计31532家企业通过检查验收实现软件正版化;102家中央企业总部全部实现软件正版化,97.36%的下属企业实现软件正版化;70.15%的金融机构实现软件正版化。2014-2016年,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采购、升级和维护操作系统、办公和杀毒软件金额共计65.85亿元。

  三、版权社会服务水平显着提升

  (一)着作权登记工作快速发展。十八大以来,国家版权局不断完善包括作品登记、计算机软件登记、质权登记制度以及着作权合同登记和备案等相关制度在内的着作权登记制度,以推进实现全国着作权登记工作互联互通为重点,在运行国家版权监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国作品着作权登记数据的报送、统计和公示,为社会公众、权利人及时查询着作权登记信息提供服务;将军用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纳入全国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体系;进一步规范涉外着作权合同登记工作;积极推动着作权质权登记,规范版权交易和流转行为,促进版权价值的有效实现,为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2013年,全国着作权(作品、软件、质权)登记的总量突破了100万件;2016年,全国着作权登记总量突破200万件。其中,软件着作权登记量突破了40万件。2016年,为提高软件着作权登记的效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开通了微信预约登记平台。2017年4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免收登记费用。

  (二)着作权集体管理发挥有效作用。目前,我国共批准设立了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中国音像着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着作权协会、中国摄影着作权协会、中国电影着作权协会等5家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十八大以来,国家版权局不断加强对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和服务,指导其发挥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的桥梁作用,不断拓展业务、扩大影响力,较好地推进了音乐、音像、摄影、文字和电影等作品的有效传播,促进了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截至2016年,5家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其中,音着协、文着协、摄着协的会员人数均超过8000人;2016年度,音着协和音集协的使用费收入已超过1亿元人民币(分别为1.84亿元、1.43亿元),有效地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依据中央《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做好脱钩任务,并依据《着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对其进行依法监管。

  (三)宣传培训亮点突出。一是做好“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重点宣传。十八大以来,国家版权局将宣传周作为重点宣传的平台,历年都以一至两项重大活动为重点,根据当年的工作重点,采用网络媒体、平面媒体和电视媒体全方位结合的多种形式举办宣传活动,力求宣传亮点突出、宣传效果显着。特别是2016年和2017年,在4.26当日成功举办了两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研讨网络时代版权保护的重大课题和应对措施,在国内引起广泛热议和强烈反响,成为4.26宣传周的一个亮点和品牌。此外,还采取制作公益宣传片和宣传海报广泛投放、举办重点工作发布活动、利用新媒体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指导地方版权局开展形式多样的版权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周的重点宣传。二是搭建新媒体平台扩大版权宣传影响力。为充分发挥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分别于2014年开通了“国家版权”官方微信和国家版权局新浪官方微博@国家版权局,于2015年开通了“今日头条号”,于2017年版权宣传周前夕正式上线国家版权局“百度百家号”。其中,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2012年至2016年分别获“快速发展型政府网站”、“中国政务网站优秀奖”、中国最具影响力政务网站”、“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精品栏目奖”、“中央国家机关网站特色栏目”奖。官方微博入选“2014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政务微博”,“国家版权”微信公众号被评为“2015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卓越奖”和“2016年度中国优秀政务微信”。三是加强版权宣传培训,引导正确舆论。十八大以来,国家版权局每年组织面向中央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的“版权相关热点问题媒体研修班”,通过传授版权专业知识、介绍版权保护和版权产业发展成果、实地考察采访的“边学边报”形式,达到了培训媒体和宣传版权重点工作的双重效果,积极引导正确舆论。

  四、版权产业快速发展

  (一)版权示范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十八大以来,各地版权局日益重视版权示范创建工作,截至2016年,已授予8个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批准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2个,授予74个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24个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称号。版权示范建设工作有效地发挥了版权示范城市、单位和园区(基地)在自主创新、诚信守法、依法经营,提升城市和单位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及版权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增强了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构建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了以试点促推广、以点带面的格局。2015年4月,在国家版权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由山东省青岛市发起成立了“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联盟”。以“加强版权保护、实现资源共享、促进互利共赢、推动版权事业发展”的宗旨,谋求共同受益,实现共赢。

  (二)培育版权交易服务平台。十八大以来,国家版权局相继批准设立了一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和国家版权贸易基地,集版权评估、质押、投融资、交易为一体的版权交易平台已经建立,并完成了在全国六大行政区划间设立版权交易中心的规划布局。2015年10月,在我局的指导下由12家版权交易中心、版权贸易基地共同发起设立“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建立合作新机制,有利于在互联网时代,加强合作与交流,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各地区可依托版权交易中心开展相关的版权评估、质押融资等活动,推动版权交易、版权贸易的有序进行。同时,十八大以来,国家版权局在北京、成都、广州分别举办了三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搭建了版权成果的展示平台、国际版权贸易和版权交易平台。

  (三)版权产业对经济的贡献不断加大。国家版权局自2006年开始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开展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调研。据统计,十年来,我国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保持了连年增长的态势,创造的行业增加值翻了近两番,年均增长率为15.8%,整体高于GDP增速2.19个百分点。2015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突破5万亿元,已占全国GDP的7.3%。版权产业的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对加速经济转型升、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五、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入

  (一)深化与版权有关的国际组织合作。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与版权有关的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版权条约的制定及版权议题的对话与磋商,增强我国在国际版权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争取有利于我发展的国际版权环境。2012年6月在北京承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推动成功缔结《视听表演北京条约》;2014年我国批准该条约,并成功促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中国设立办事处;近年来积极开展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早日生效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批准《马拉喀什条约》的相关工作。

  (二)推动建立合作共赢的新型双边版权关系。加强与美、欧、英、日、韩等重要版权双边关系的对话交流平台,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妥善处理版权保护问题,化解版权争端,定期举办双边政府间会谈、版权研讨会、在各合作对话协议框架下进行工作组会议等。适时推动与其他国家建立对话协商机制,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版权工作开展,参与完成中澳自贸区、中瑞自贸区、中韩自贸区、中格(格鲁吉亚)自贸区谈判,积极参加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东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议谈判。继续推进两岸四地版权工作,形成遍及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新型双边版权关系网络。

  (三)建立健全版权国际应对联动机制。做好国际版权事务的分析研究,跟踪了解、掌握国际版权发展的新动向、新趋势,特别是美欧发达国家版权新情况。加强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及外交、商务、专利、商标等行政机关的版权国际应对联系沟通,实现多部门、多行业的联动应对机制。

  (四)加强人才储备,整合社会资源,服务版权涉外应对工作。建立了国际版权专家智库,重视版权国际应对人才的培养,有针对性地开展国际版权专业人才培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熟悉国内外版权事务的版权业务骨干。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专家学者的特长,整合由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为主体的国际版权应对工作咨询团队,系统研究版权热点难点问题,为做好版权国际应对、提升对外版权工作水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