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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新闻出版改革发展工作情况
2017-10-17 [  ]

  党的十八大以来,规划发展司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党组要求和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忠实履行48字职责使命,全力推动行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一、着眼全局,持续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激发行业发展活力

  1.抓好顶层设计,落实中央重点督办任务。一是2014年制定印发了《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从完善管理体制、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建立健全多层次出版产品和要素市场、推进出版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和提高行业开放水平等5方面,明确了23项重点任务,经中宣部部务会审议批准后印发,规划了一个时期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路径。二是2014年以来,先后协调推动完成了74项总局承担的中央深改组和中央文改组年度重点任务的落实,推动出台了《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参与对外专项出版业务试点办法》等一批重要政策文件。

  2.推动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合格市场主体。一是扎实推动中央和地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截至2016年年底,累计推动3000多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完成了转企改制。二是推动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积极支持和指导知识产权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等多家转制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三是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十八大以来,先后推动组建中国水利水电出版集团、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广东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等20余家出版传媒集团公司,打造了一批出版传媒骨干企业。四是推动符合条件的出版传媒企业上市融资。十八大以来,先后推动城市传媒、读者传媒、南方传媒、新华文轩、中国科传、新经典等10余家出版传媒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成功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目前,已有36家出版传媒企业在境内主板和创业板成功上市。

  3.规范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激发市场活力。一是稳妥推进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参与对外专项出版业务试点。制定《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参与对外专项出版业务试点办法》,明确以符合条件的国有出版单位拥有特殊管理股为前提,可给予其和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共同设立的公司以从事对外出版的专项出版权。推动国有出版单位北京联合出版、人民出版社分别与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北京时代华语、天舟文化联合设立新公司并开展试点。目前,试点企业北京华语联合和人民天舟已经正式实现对外出版,出版了《文化苦旅》《山河之书》《中国文脉》《中国人的精神》《屠呦呦传》等十几种图书。二是协调推动开展特殊管理股试点工作。协调有关司局在网络文学领域开展特殊管理股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已确定3家网络文学企业试点单位。三是协调推动制作和出版分开试点,协调确定北京、湖南和江苏三省市先行开展试点工作。

  4.开展重点督查,督促落实改革举措。十八大以来,先后针对新闻出版领域重要改革举措落实情况、“稳促调惠”和“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促进民间投资有关情况开展督查并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掌握改革成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及时保质完成。并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改革试点工作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四梁八柱”性质的重要基础性制度进行了梳理,全面反映了行业改革发展现状。

  二、谋划长远,科学编制推动实施行业发展规划

  1.推动落实新闻出版业“十二五”规划。开展了“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加大了各项任务的协调督办力度;圆满完成行业“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对“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进行了科学评估,形成了《<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总结评估报告》。

  2.积极参与国家“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过积极争取,将推动全民阅读,加快发展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产业,开展新闻出版传媒企业特殊管理股试点等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全民阅读工程、国家重大出版工程、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国家古籍整理出版工程等“一大三小”工程列入文化重大工程。将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产业发展、融合发展、数字出版、重大主题出版、扫黄打非、走出去等重要工作及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纳入《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

  3.认真组织编制行业“十三五”规划。会同办公厅、财务司等部门完成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共确定了11项主要任务、81项重点工程,涵盖了舆论引导能力建设、内容创作、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市场监管、走出去等各方面工作,并发布了《全民阅读“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等八项专项规划,为“十三五”时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了蓝图。

  三、狠抓落实,加快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

  十八大以来,新闻出版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新闻出版、印刷和发行服务营业收入突破2.3万亿元,5年累计增长62.0%,年均增长10.1%;增加值6508.6亿元,5年累计增长61.8%,年均增长10.1%。

  1.抓项目,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改革发展项目库为抓手,聚焦数字化转型升级、绿色印刷、实体书店、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等行业发展热点,加快产业项目储备和项目实施,五年来累计入库项目2200多个,涵盖了新闻出版各个领域,实现了与财政、金融及相关机构较为有效的对接。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约近1/3的项目获得了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实施“原动力”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累计扶持动漫图书、期刊、多媒体动漫、动漫作者/团队、动漫编辑等各类项目400多个,扶持资金超过4000万元,有力推动了我国动漫出版产业的繁荣与发展。

  2.抓融合,推动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一是会同财政部制定出台《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等4个方面提出了16条措施,为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阐明了路径,提供了遵循。二是将出版融合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规划,优先将168个出版融合发展项目列入总局改革发展项目库,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2014年以来,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闻出版转型升级项目总额超过20亿元。同时,对出版融合发展重点项目,通过出版基金等进行重点支持。三是组织在有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创新经验和一定科研实力的出版传媒集团或其他出版单位中开展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评审,确定20家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为融合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2016年,数字出版营业收入突破5700亿元,五年累计增长315.2%,年均增速达32.9%,占新闻出版全行业营业收入比重由2011年的9.5%提高到24.2%。

  3.抓集团,突出集团龙头示范作用。制定出台《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出版传媒集团的发展规划了目标,确定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供了保障;组织召开出版传媒集团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交流经验,探讨发展思路;积极推动有实力的出版传媒企业通过整合资源、兼并重组组建集团,做强做优,近年来先后指导组建了中国工信出版集团、中国水利出版集团、山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等一批出版传媒集团。目前已组建各类出版传媒集团130余家,其中16家集团晋身资产总额“百亿”行列,108家图书出版、报刊出版和出版物发行集团主营业务收入占到全国书报刊出版和出版物发行主营业务收入的74.5%。

  4.抓基地,发挥基地集聚效应。制定印发了《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管理办法》,并对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开展抽检,对12个优秀单位和15家优秀基地进行了表扬,总结推广了基地管理经验,有力促进了基地(园区)规范健康发展。截至目前,经总局批准建设的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已达38家,覆盖18个省市,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306.2亿元,资产总额2934.5亿元,利润总额309.6亿元,形成了出版创意、数字出版、印刷包装、音乐产业、动漫游戏、出版装备多类别并起,东中西部全面开花的态势。

  四、服务大局,加强行业管理,提升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能力

  1.加强新闻出版统计管理。修订出台了《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把总局“五个要有”的要求落实到了法规层面;完善统计指标,根据行业发展实际,完成12项新闻出版统计报表制度修订,推动人均图书拥有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推动数字出版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丰富统计产品,除发布产业分析报告、统计资料汇编等常规统计分析成果,主动跟踪上市公司运行动态,形成出版传媒上市公司半年度、年度经营情况分析报告及上市公司动态等统计分析产品。

  2.加强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修订发布了《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规范教辅材料管理;组织开展中小学教材教辅发行专项治理,查处和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件,规范了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秩序;完成了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确认工作,规范了价格管理;配合教育部做好义务教育三科统编教材的出版发行工作,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3.加强行业展会管理。按照全国清理办要求,牵头对总局主办的各类新闻出版展会进行了清理,取消了一批展会,退出了一批展会;先后印发了《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申办办法》《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展会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总局主办的新闻出版展会活动的通知》等一批文件,规范了新闻出版展会活动。